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招标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4-044招标文件 招标人: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 2014年 2 月 14 日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144. 投标165. 开标17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备用)221. 评标方法272. 评审标准273. 评标程序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7 附件B:废标条件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9第六章图纸50第七章项目开发建设要求及标段划分5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4目录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8授权委托书59资格审查申请表62资格审查资料63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64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4-04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3]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及简况:开发用地总面积约210亩,房屋建筑面积约127056.2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4182万元,分二个标段,其中I标开发用地面积100亩、房屋建筑面积60353.01平方米(西),II标开发用地面积110亩、屋建筑面积66703.17平方米(东)。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招标人按中标价统一回购,回购单价投标范围1408 ~1558元/M2(不含土地开发金、房建部分±0.00以下基础部分、地面)。招标范围: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开发权。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文景路以北,仙华路以东地块。2.3计划工期:本开发项目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甲方用于安置。2.4质量要求: 合格 2.5投资额:I标约11486 万元、II标约12696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开发权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房地产开发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含暂定叁级),2009年1月1日以来单块房地产开发竣工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其规划用地面积30亩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业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须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4.购买招标文件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1)、网上售标时间:2014 年2月14日上午9时至 2014 年3月5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4年 3 月 6 日上午9时前汇至指定帐户。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 年 3 月 6 日上午 10 时 00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6.资格审查及评标辅助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仙华路183号地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联 系 人:柳先生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135*****516 电话:
****-******** 2014年 2 月1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仙华路183号联系人: 柳先生电话:
135*****516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1.1.4项目名称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1.1.5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文景路以北,仙华路以东地块 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房屋、庭院的建设,水、电、路、绿化、广电、电信、消防、路灯等配套建设(具体详见第三、第四章有关规定)。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本工开发项目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甲方用于安置。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信誉要求:同上业绩要求:同上财务要求:同上其他要求:同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2014年2月 19 日前登录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网上工程答疑页面上对该工程提疑 。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提出异议,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投诉。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2014年3月 1 日前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上澄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但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或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1.10.2条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1.10.3条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3 月 6 日上午 10 时 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公告,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的形式),不计息。递交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不计息。并于2014年 3 月 6 日上午9时前缴纳到以下开户银行及帐户。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
****************0用途:浦江安置房开发权项目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都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①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或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用途证明资料的; ②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由于账号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号变动需提供开户银行相关证明资料)。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不需提供□需提供: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3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不需提供√需提供: 年,指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年3 月5 日止。3.5.4正在开发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需提供□需提供: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需提供□需提供: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和(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伍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1)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2)资信标(3)资格后审标。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 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4年 3 月 6日上午 10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集中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 分钟始。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1.1条、4.1.2条。(5)开标顺序: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后审标,第二阶段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 资信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4 个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扣除土地开发金后的 4 %(不计息)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帐号:
****************8899用途: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履约保证金7.3.1土地开发金土地开发金:每亩 10 万元(不计息)土地开发金缴纳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用途: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土地开发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1.2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商业贿赂行为,有行贿、受贿、渎职犯罪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10.1.3公证机构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10.1.4最近3 年内最近3年是指:(2011年3月6日-2014年3月6日)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控制区间为1408 ~1558元/平方(指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投标报价控制区间的作废标处理。10.3“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标。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规定的份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按本须知附表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上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若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出席或途中缺席视同承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注:1)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尚应递交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10.7中标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五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投诉监督部门县建设局:
****-********;县公共资源办:
****-********;县监察局:
****-********。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工程招标人。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本工程结算审计:本工程具体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审计费收取按浦江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浦政〔20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人支付限额为审定造价的2‰ ,超出部分审计费将全额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部分审计费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10.13.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政策法规》县级文件。10.13.3投标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资信资料;所有原件资料单独装入一只档案袋内,封面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贴原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招标代理人员当面清点;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提供不齐全或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将不予通过;资格后审应提供的原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资料(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等)、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招标公告3.5项要求的承诺书允许直接装入投标文件中;资信标应提供的原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资质、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等)10.1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原件资料的。10.13.11中标人应按浦建建〔2013〕43号文件《浦江县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规定做好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工作,因执行该文件规定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0.13.12投标文件涉及到法人或委托人的,采用亲笔签字形式,签字章不予认可。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开发权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开发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 三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预备会后,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问题,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并下载相关澄清内容,网上发布内容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也不需要书面确认是否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浦江公共资源网上进行发布。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但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网上发布内容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知悉招标文件补遗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书格式要求。3.1.2资信及资格后审标3.1.2.1资信标资信标部分组成详见第八章资信标格式要求。3.1.2.2资格后审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规定。3.1.3技术标(不采用)/。 3.1.4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2 投标报价3.2.1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2.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投标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的单方价格;3.2.3投标人应先到开发地块踏勘以充分了解开发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2.4本次合同价格(回购价)采用固定单价承包(不含±0.00以下房建基础部分及地面,±0.00以下房建基础部分及地面按实结算),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律不作调整。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认定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按招标人在县公共资源网发布的退款通知到县交易中心退还应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4)投标人存在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审查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1)、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招标公告3.4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招标公告3.5项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均加盖公章);4)、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格后审资料中的1)至4)中要求的营业执照、证书、任职文件、业绩证明资料、承诺书必须提供原件(不包括身份证)。所有证书原件单独装入一只档案袋内,封面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贴原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招标代理人员当面清点。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开发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如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具体制作及编制要符合规定要求。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资信标、资格后审标的密封和标记:①将第一册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第二册资信标、第三册资格后审标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标明“正本”、“副本”;②将第一册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正副本、第二册资信标正副本、第三册资格后审标正副本装在各自的密封袋(内袋)中,并在各密封袋(内袋)上标明“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资信标”“资格后审标”。内袋密封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将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资信标、资格后审标合并密封在一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外袋密封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尚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规定。若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出席或途中缺席视同承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规定的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进行核查确认;(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后审标,第二阶段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 资信标开标顺序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现场宣布评标结果;(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9)开标结束。5.2.2开标后,投标人代表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当在签字确认前提出,并经相关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纠正。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根据评标办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标明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公共资源网公示3天,如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I标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II标的中标人;如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会议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替补确定其他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则由有效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I标的中标人,有效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II标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而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则由有效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II标的中标人,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在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计算复合标底价、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得分,也不再重新排名)。7.1.3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确定中标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进行查询,企业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取消中标资格。7.1.4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诚信履约、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调查。若调查后发现拟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诚信履约、社会信誉等不佳或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县有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并可取消中标资格。7.1.5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之外放弃中标权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2 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收到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网上公示中标结果视为将中标结果送达各投标人)。7.2.2尽管有本须知7.1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拒绝任何投标。7.3 履约担保、土地开发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和土地开发金。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和土地开发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履约保证金分二部分:质量履约保证金60%、工期履约保证金4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房屋及庭院质量保证金40%、市政配套质量保证金18%、园林绿化质量保证金2%);7.3.4项目开发至房屋及庭院完成,并通过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的,返回房屋及庭院部分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50 %;至配套设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返回配套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50%;完成小区绿化,并通过小区交付验收后,返回余留的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存在合同规定的扣罚情形,按规定处理)。乙方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在房屋及庭院、相关配套设施及小区绿化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无工期违约情况后一次性予以退还(如有违约情况,按规定扣罚)。投标人凭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办理其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7.3.5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开发建设的,每延迟一个日历天工期履约保证金 5 万元不予退还;超过合同规定期限 20 个日历天的,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5个的;(2)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2个,明显缺乏竞争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5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异议和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月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能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相应的截止时间应顺延。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或告知解决处理的方法,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进行开标。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备用)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开发权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在 年月日时前将以下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递交至(地点)或接受询标。1、2、3、4、5、(项目名称)标段开发权招标评标委员会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投标人备用)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开发权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允许)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允许)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项目部组成人员/…….……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且投标单位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清单名单内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招标人确定的投标报价区间内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0分)/资信标(3分)1、企业资质分: 1 分2、企业业绩分: 2分商务标(97分)1.投标报价分: 97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报价得分2.2.2评标基准价采用的方法及计算办法方法一:当投标人大于20家时,复合标底价=[业主标底价×0.7 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3],小于或等于复合标底价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高于复合标底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方法二:当投标人小于等于20家时,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但投标报价高于业主标底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注:①由业主提供一个业主标底价。②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资格后审且商务报价在招标人确定的投标报价区间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技术标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定标准()/2.2.4(2)资信标评审标准(满分3分)分类评分标准企业资质(最高1分)具备有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得0.5分具备有房地产开发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得1分;企业业绩(最高2分)1、2009 年1 月1日以来竣工的单块房地产开发竣工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其规划用地面积50亩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业绩,得1分;2、2009 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单块房地产开发竣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其规划用地面积70亩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业绩,得2分。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分( 97 分)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7分;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下浮一个千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到0分为止;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上浮一个千分点扣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到0分为止。商务质量分(/ 分)/2.2.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评 标程 序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5.2条规定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补2计算机辅助评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资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如资信得分也相同,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先后。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书格式(含商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书格式(含商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入围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附件B废标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3.2.4资信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给分。3.2.5投标书格式(含商务)。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计算并复核。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I标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II标的中标人;如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会议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替补确定其他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则由有效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I标的中标人,有效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II标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而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则由有效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II标的中标人,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在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计算复合标底价、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得分,也不再重新排名)。3.4.2中标价的确定: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的I标段中标候选人报价、II标段中标候选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三者中的最低价为二个标段的中标价。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B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B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B1.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前后不一致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B1.6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提供不齐全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B1.7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B1.9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报价控制区间的;B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B1.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拒绝不平衡修正的;B1.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13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一致认定的其他废标情况;B1.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的。 附表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评标委员会签到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标段 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家证号码签到时间123456789 附表A-2:形式评审记录表形式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人名称2投标函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格式4报价唯一5……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3:资格评审记录表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等级4财务状况5类似项目业绩6信誉7其他要求8……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表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内容2工期3工程质量4投标有效期5投标保证金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价格8……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5: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得分(满分)基准价标底(如果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A-6: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投标人名称代码……………………其他因素得分合计(满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表A-7: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评分项目投标人名称代码1资信2商务3其他因素详细评审得分合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期:年 月日 附表A-8:评标结果汇总表评标结果汇总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评委序号和姓名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1:2:3:4:5:6:7:各评委评分合计各评委评分平均值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建设、开发及房屋回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以投标方式取得位于城北的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 标段项目建设开发,该标段规划用地面积约一标段约 100 亩、二标段约 110 亩(以总面积除总建筑面积乘以各标建筑面积计算),土地开发总价款一标段 万元(其中土地开发金1000 万元,土地开发价每亩 10 万元计取)(±0.00以下房建基础部分暂按180元每平方米计入总价),二标段万元(其中土地开发金 1100 万元,土地开发价每亩 10 万元计取)(±0.00以下房建基础部分暂按180元每平方米计入总价),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27056.2平方米,其中:II标建筑面积标66703.17平方米(东),I标建筑面积60353.01平方米(西)。小区配套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给排水、高低电、强弱电、电信、室外箱变、铺装、广电等配套(含土建、电缆、水管、消防、路灯、一户一表、一户一接口);小区市政配套(含排水管道、人行道、区内道路、三线入地、路灯);小区园林景观绿化;小区围墙、大门、门卫、化粪池;区内挖、运、填方、借方回填、换填、余方外运、围墙等,总之小区配套设施包括所有按招标人要求须建设的工作内容。中标回购单价为元/平米,市场价格变动,回购单价不作调整;房屋、庭院、市政配套等需借方回填、余方外运等回购单价也不作调整;房屋建筑及庭院、市政配套、绿化等在实施开发过程可能发生工程变更,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但回购单价不作调整。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浦江县建设局批准的本项目地块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含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等文件实施开发。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本县规定,进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确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三、本开发项目房屋施工图设计由甲方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小区内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园林绿化、围墙、消防、路灯、大门、门卫施工图等设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乙方在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必须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白蚁防治、防雷、定位放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乙方开发的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建设开发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各种配套设施应当齐全,并通过交付验收后交予甲方。工程质量每受到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罚款10万元,以此类推。 六、本开发项目交付验收应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甲方用于安置。七、工程结算方法:乙方开发建设的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的安置房均由甲方回购,回购总价款为:土地开发金*1.06 总建筑面积乘以乙方的中标价格(回购单价) (±0.00以下房建基础部分 地面)*1.06。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0.00以下房建基础部分除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公共配套涉及垃圾收集点、配电房等房建部分按回购单价结算,但其±0.00以下部分不再另行计算。开发建设的房屋及公共设施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留用或移作他用。乙方开发建设的所有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丈量的面积为准。±0.00以下部分、地面结算办法(仅指房建基础、地面部分,不含庭院、垃圾收集点、配电房等):工程量按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基础多次开挖的,仅考虑一次成型工程量)。单价的确定:定额套用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的费率区间中值计取,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以此确定的单价再下浮5%作为结算价。材料价格及人工市场信息价按2014年第2、3期《浦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副刊平均信息价、《浦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平均信息价下浮10%(人工市场信息价不下浮)、《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3、4期平均信息价下浮10%,无价材料按浦资交办综〔2010〕24号关于印发《浦江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I标基础挖运土石方综合单价(含湿土排水、挖运土石方、回填夯实、余方外运及其他抽水台班等工作内容)按23元/立方米计算,不再调整。II标基础挖运土石方综合单价(含湿土排水、挖运土石方、回填夯实、余方外运及其他抽水台班等工作内容)按28元/立方米计算,不再调整。信息价优先顺序:(1)《浦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副刊;(2)《浦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3)《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八、回购房屋的具体要求 1、主体、屋面(含落水管)及庭院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2、内外装饰:内墙面、柱及顶棚均为水泥砂浆打底拉毛;外墙面装饰及阳台顶棚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3、楼梯为现浇楼梯、找平、板底拉毛(不安装扶手);庭院地坪按设计标高予以整平(面层不做)。 4、门窗:外墙窗、阳台门、庭院门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安装;房屋底层前后门及车库门应按设计予以安装。 5、铝合金门窗型材采用兴发料2001系列。 6、水、电安装:上、下给排水管道均应安装到位,在厨房间、卫生间各安装水龙头壹只,并与室外的给排水管道接通。有防水要求的厨房间、卫生间需埋设套管的,还应埋设钢套管,不得采用U-PVC类套管。埋设电线管时,应确保电线管通畅,并在管内穿好镀锌铁丝。7、小区内配套按详规要求,将给排水、高低压电、强弱电、道路、绿化、广电、电信、消防、路灯、小区围墙等配套到位。8、小区内园林绿化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9、水、电必须安装一户一表,并与系统接通。广电、电信安装至每户留一接口。10、化粪池按设计图纸,其生活污水管应与外界同类管网接通。11、主干道均应做到三线入地、亮化。12、主要材料须按招标人要求的品牌施工(具体品牌附后)。13、混凝土采用商品砼。14、高低压设备、电缆等必须在县供电局材料采购库内;供水管材、阀门等材料规格、型号必须在县自来水公司材料采购库内;消防器材必须经县消防大队认可;15、小区主入口道路铺装材料材质、规格、型号由招标人另行指定,材料单价不少于100元每平方米。16、文景路北边人行道(除非机动车道5米外)规划部门设计的人行道宽度外,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完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回购房款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底报送的完成工程报表予以审核:(1)±0.00以下房建基础及地面部分: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经分项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的工程款的80%;(2)±0.00以上房建部分:一、二、三、四层顶每完成一层付160元每平方米(按整幢房屋建筑面积),瓦、安装、装饰部分全部完成付240元每平方米(按整幢房屋建筑面积);(3)小区配套部分: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经分项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的工程款的80%;(4)小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回购总价款的80%(土地开发金除外);(5)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5%。审定价的5%为质量保修金,待该开发项目交付验收之日满一年后退还质量保修金的50%,该开发项目交付验收之日满二年后退还质量保修金的30%,余留20%该开发项目交付验收之日满五年后无息退还(如有责任扣款,扣除相应责任款)。(6)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土地开发金(土地开发金以总开发金除总开发期按月返还)。 十、乙方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4 %,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为 60%(其中房屋及庭院质量保证金 40%、市政配套质量保证金 18% ,园林绿化质量保证金 2%),工期履约保证金为 40 %;十一、违约责任甲方: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次日起,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乙方:1、乙方在实施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按国家及浦江县有关规定,按程序选择符合要求的施工、监理企业。2、未经规划部门和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无条件改正,并视情收取违反规划设计部分造价100%的违约金。3、在合同生效后的 30 天内,乙方未能较好履行合同、组织项目开发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选择企业,并没收全部质量和工期保证金。4、乙方开发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及庭院工程质量在交付验收时,如发现未能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按达不到合格房屋幢数,每幢 5 万元的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市政配套工程质量如未能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5 万元的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如未能达到施工图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5 万元的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开发建设的,每延迟一个日历天工期履约保证金 5 万元不予退还;超过合同规定期限 20 个日历天的,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予以赔偿。十二、项目开发至房屋及庭院完成,并通过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的,返回房屋及庭院部分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50 %;至配套设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返回配套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50 %;完成小区绿化,并通过小区交付验收后,返回余留的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存在合同规定的扣罚情形,按规定处理)。乙方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在房屋及庭院、相关配套设施及小区绿化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无工期违约情况后一次性予以退还(如有违约情况,按规定扣罚)。投标人凭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办理其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十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双方均必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七天内向对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报告。十四、创杯或其他相当于创杯情形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十五、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安排:投标文件中已注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按投标文件进行组建,其他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提交;项目开发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其他人员等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项目开发负责人每少于一天扣罚5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少于一天扣罚1000元,直接从回购价中扣罚。项目开发负责人连续二个月少于15天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十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鉴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报县财政、县审计、县公共资源办审核同意后生效。十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公共资源办备案。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主要材料品牌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及型号)品牌1Ⅱ级螺纹钢(HRB335)沙钢、永钢、马钢2Ⅲ级螺纹钢(HRB400)沙钢、永钢、马钢3圆钢(HRB235)九江、申特、永钢4型钢马钢、莱钢、日照5水泥32.5八方、海螺(非安伦)、科华、尖峰6水泥42.5八方、海螺(非安伦)、科华、尖峰7商品砼万固、顺字、永在、荣恒8真石漆(单色)赛格、雅圆(SBL系列)、精思丽9铝合金兴发(2001系列)10配电箱及箱内元器件等施耐德、西门子、ABB11给、排水管材伟星、中财、爱康-保利、联塑12消防管材金洲、友发、增洲13其它金属管材金洲、友发、增洲14阀门盾安、春江、正丰15消防栓永安、丽消、元安16HDPE双壁波纹管道(雨污水管)上海公元、伟星、中财17电线管伟星、中财、高丰、金德18瓦大象、金象、景德镇、卡迪克19路灯飞利浦、亚明(内置:灯管、蒸馏器)20人行道砖嘉兴欣盛、上海万基、杭州萧都21小区主入口铺装材料材料单价不少于100元每平方米,规格、型号待定22雨污水井盖杭州天目山、金华圣达、金华中翔有品牌、规格要求的材料应招标人要求的品牌施工,如在实际施工前提供比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更加优质的产品,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但价格不予调整。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开发廉政合同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通知》(浙建监〔2006〕80号)和《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以及建设工程管理、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确保国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浦江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发包方(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时做到:(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与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和金华市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双方严格执行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排屋区块)房地产开发权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二)双方按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按法规规定备案,以备案合同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双方不私下签订“黑白”和“阴阳”等不良行为的合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纪检(监察)、国资、检察、财政、审计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时,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1.必须秉公办理,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2.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自身支付的费用等。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自定材料供应商。(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甲方按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有意刁难、拖欠乙方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四)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金华市政府的规定,甲方不得肢解工程发包等。 甲方原则上不设定暂定价,确需设定暂定价时,对暂定价实行:一是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公开招标:二是报请财政、审计等权限部门共同商定签证价,并形成会议纪要。 甲方不得自行组织工程分包,若要设定工程分包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乙方组织公开招标。(五)甲方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1.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2.强制乙方垫付工程建设资金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自身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4.应属甲方交纳的规费不得由乙方垫付。 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自身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反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违反规定的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处理的,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开发权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开发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承发包合同及附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交县监察、人民检察院、建设等部门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范围内的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市政、绿化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绿化保活2年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退还质量保修金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退还质量保修金的30%,余留20%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无息退还(如有责任扣款,扣除相应责任款)。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浦江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由 与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控制指标通过深入进行安全生产重要性教育,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建设安全控制目标如下:1、工程施工现场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因工程质量造成在建建筑物的倒塌事故。3、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事故。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一)建设单位(业主)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2、对涉及部门之间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3、组织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一些重大问题。4、帮助施工企业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5、适时向企业通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二)施工单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浦江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施工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由项目负责人总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员,明确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到位。3、施工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大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检查整改记录要形成档案,并与规定期限报查。4、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浦江县建设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浦建建[2006]28号)文件规定上报,快报率100%;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5、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安全工作职能。(1)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的督查和指导。(2)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各工序施工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4)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5)未经培训发证的人员不准操作使用机具设备。(6)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气割等作业。7、积级参加财产保险、意外事故保险、人身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合法权益。三、责任及考核1、责任书考核期为工程建设和保修期,双方责任书签订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2、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其职责,确保工程安全实施。按合同规定足额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规定及时、规范支付。3、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因违反其安全职责,未达到责任书控制指标,根据合同要求扣除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并按规定要求通报相关部门,建设、安监等部门相应处罚另行处理。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年月 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详见网上电子图纸附件 第三卷第七章项目开发建设要求及标段划分一、建设要求1、小区建设规划红线以外配套费用由招标人承担。2、由招标人提供小区围墙外各种管线接口,并承担承接费用。3、教育附加费、保险费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承担,水土保持费由招标人承担。4、环境评估、排污费由招标人承担。5、不做土地证,也不缴纳土地税金。但中标人开发的所有房屋由招标人整体回购后,应根据浦江县“地税”、“国税”部门规定缴纳税金。6、由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7、庭院围墙装饰、阳台装饰标准按审定的设计施工图实施。8、小区外围墙招标人会给予一个明确的定点范围。9、小区变配电房设施的位置由招标人根据小区平面布置图作出适当调整后会明确告知中标人;变配电设施的数量、容量等根据小区的规模大小按有关规定由中标人负责实施。10、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本县规定,进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确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11、开发商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设施图纸实施开发,但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对平面户型组合、小区配套作出局部调整,开发商应予以接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2、主体、屋面(含落水管)及庭院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13、内外装饰:内墙面、柱及顶棚均为水泥砂浆打底拉毛;外墙面装饰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14、底层地面采用100厚C15砼随捣随抹;楼梯为现浇楼梯、找平、板底拉毛(不安装扶手);庭院地坪按设计标高予以整平(面层不做)。15、门窗:外墙窗、阳台门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安装;有庭院的,安装庭院门;房屋底层前后门及车库门应按设计予以安装。铝合金门窗型材采用兴发料。16、水、电安装:上、下给排水管道均应安装到位,在厨房间、卫生各安装水龙头壹只,并与室外的给排水管道畅通。有防水要求的厨房间、 卫生间需埋设套管的,应埋设钢套管,不得采用U-PVC类套管。埋设电线管时,应确保电线管通畅,并在管内穿好镀锌铁丝。17、小区内配套按详规要求,将水、电、路、绿化、广电、电信、消防、路灯等配套到位。18、小区内园林绿化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实施。19、水、电必须安装一户一表,并与系统接通(包括初装费)。广电、电信、安装至每户留一接口(不包括初装费)。20、化粪池按设计图纸,其生活污水管应与外界同类管网接通。21、主干道均应做到三线入地、亮化。22、文景路北边人行道(除非机动车道5米外)规划部门设计的人行道宽度外,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完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3、地面按10CM厚C20砼,30CM石渣施工。二、标段划分标段划分以南入口道路中心线作为两个标段分割线,南入口道路以东红线图内的所有内容为II标,以西红线图内的所有内容为I标。详见图纸。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其它投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按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无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编制。 一、投标书格式部分开发权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A投标函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C授权委托书D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当投标保证金用途栏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时,还需附用途证明补充说明)(加盖公章)E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由于账号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号变动时,还需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F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材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投 标 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的投标价作为贵方回购单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该小区项目的开发,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开发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交付甲方用于安置。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递交。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户:日期: 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开发权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此格式除投标文件中编入外,开标时需另行携带一份查验身份)二、资格后审标开发权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一)资格后审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5条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申请表申请人全称 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填写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本次投标为本公司自主投标,无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且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年 月日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或名义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浦政发〔2010〕25号《浦江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办法》的规定;三、坚决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四、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由本公司实行统一成本核算,统一发放民工工资,统一建立财务资料;五、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真实、有效、合法;六、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七、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八、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九、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十、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在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投诉等情况,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情况调查,并按调查组的要求提供本单位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如不配合,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愿意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在浦江招投标市场3-12个月投标等处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愿意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在浦江招投标市场3-12个月投标等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年 月日项目部人员组成表(一)项目部人员组成表职务人数强制性条件要求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1副总经理及以上,并中级职称以上(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时间:2013年1月-2014年1月)。 其他人员1中级职称及以上1人(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时间:2013年1月-2014年1月)。其他人员1初级职称及以上1人(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时间:2013年1月-2014年1月)。注:1、表后应附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2.项目部人员组成必须符合项目部人员组成表中的要求,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部组成人员另有规定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予以配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行编制三、资信标开发权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信标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 年 月 日资信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