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LXF-2021-02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6万元
4、采购需求:办税服务厅相关服务类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③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④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雪
电 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116.0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116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办税服务厅相关服务类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③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④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11-04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8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1-26 13:00 | 开标时间 | 2021-11-26 13:00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姚雪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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