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A2021-ZB11-150

2、项目名称: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买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买项目。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主要内容为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溶出度仪的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检测范围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溶出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要求

    7、交货期:仪器到达用户现场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需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需在15日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 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磋商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到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3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药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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