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宣和镇高效节水灌溉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宣和镇高效节水灌溉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宣和镇高效节水灌溉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经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4】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国土资源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购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西至上小坝支渠以西360米处的村村通硬化路,东至下东渠,南以定武高速为界,北至滨河大道南路。
2.3项目概况:改建引渠、新建沉沙池、铺设滴管管道,敷设高压供电线路,配建建筑物等工程。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为1-3标段,设备购置为4标段,监理为5标段。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3标段投标人并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灌排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4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备生产或销售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滴灌设备材料相关内容;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水利水电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市政公用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1-3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委托书。5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该项目不预付资金,工程前期施工费用全部由施工企业垫资完成;施工企业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在工程结束后,对田间节水灌溉工作流程进行培训、指导、管理1—2年。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3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3日至2014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宁夏分公司备案登记证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施工、设备购置、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区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陈永强 联系人:张杨
电 话:0955—******* 电 话:****-******* 136*****07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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