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桂洋镇金沙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永春县桂洋镇金沙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致: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八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瑞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耀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娇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元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泽宏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辉达建设有限公司、五九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兰博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州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匠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铭奕建设有限公司、中泰宏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港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玺建设有限公司、国建民创(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首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才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万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盛路(福建)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蓝祥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福建超利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驰昌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领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磊建设有限公司、泉州龙寅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德展达源建设有限公司、永春县恒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超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绿林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启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南恒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源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风语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旭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景方建设有限公司、永春县恒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朗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广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尊荣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旷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佰安晟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博建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桂洋镇金沙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永春县水利局以永水利〔2021〕221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永水招字【2021】1-8号

2.工程规模:控制价276.0477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以上(含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注:(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文规定及《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 号,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申请重新注册和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注册编号由原有的 13 位升级成 17 位),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1月15 日 17 时 00 分前到帐。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 万圆整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从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③水利施工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8.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中一个账号)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帐号: 135*****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帐号:****************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永水招字【2021】1- 8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1 月03 日至2021 年11 月09 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发布投标邀请书

2021年11 月03 日

永春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2021年11 月03 日至11 月09 日17时00分

提交质疑书

2021年11 月10 日12时0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21年11 月10 日17时0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21年11 月16 日09时00分

至09时30分止

开标

2021年11 月16 日09时30分始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672号

邮编:362612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153*****839 查询电话:****-********

E-mail: E-mail: ahycfgs@163.com

传真: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小陈

监督部门:永春县水利局

电话:****-********

2021 年11 月03 日

公告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永春县桂洋镇金沙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14:46:2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11-03 16: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1-11-09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1-11-16 09:30:00

文件售价: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发布媒体: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源URL:http://222.77.15.164:802/ebidwater/website/evaMain.jsp?clsid=BID_BULLETIN&pid=7421&evaid=-205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美乡村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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