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东营分公司租赁液化石油气储罐项目(二次)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东营分公司租赁液化石油气储罐项目(二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东营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每年约有12万吨丙烷、10万吨原料气、5万吨丁烷、3万吨民用气需要到港口卸船装车,现委托专业公司提供卸船、仓储及装车服务。

2.2 招标范围

具备液化石油气资源仓储和装卸的公司,年中转量满足30万吨,且满足独立装卸管道及储罐,租赁储罐规格:2×2000m3的储罐(液化石油气),仓储地点要求在山东省东营港口码头地区范围内,港口满足不冻港。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产品装卸、转运、储存等服务项目。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储存)、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证),以及有关“可开展进口气船舶业务”的相关口岸开放批复文件。

3.2投标人应至少具备12万吨液化石油气资源仓储能力。

3.3储罐材质为碳钢或不锈钢,并提供储罐规格参数资料及年检记录等资料。

3.4投标人拥有拟投用于本项目的罐区、码头,拥有相关装卸船舶能力,能够完成最少每月五船进口丙烷的卸货能力,装车量能够达到1500吨/天。与此对应的资产及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

3.5 应具有仓储服务业绩(三年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增值税率6%),净资产不低于3亿人民币(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为准)。

以上3.1~3.5需提供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6服务要求标准:要求码头运行时间在3年以上,每天早上八点钟提供各项库存数据,提供非法人签字授权委托书。

3.7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 2021 11 4 日至 2021 11 9 日 ,上午 09 00 分至 11 00 分 ,下午 13 00 分至 16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6号线地铁白石桥南E出口往西8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269)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269,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11 24 13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11 24 13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 100048 传 真:***-********

联 系 人: 田维雪 邮 箱:136*****623@139.com

电 话:***-********/7/8-8033/136*****62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03日

标签: 液化石油气储 液化气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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