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服务开展重大危险源数据接入相关工作的公告
关于购买服务开展重大危险源数据接入相关工作的公告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购买服务开展重大危险源数据接入相关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琼应急〔2020〕10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聘请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承办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相关数据接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海口市9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控系统网络专线接入,带宽要足够支持每家企业至少5个摄像头监控视频的高清上传。
二、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具备建设网络专线的能力及技术团队。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
(三)近3年相关项目业绩;
(四)本项目工作方案;
(五)报价明细单,包括:企业网络专线接入费、设备采购费用、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合同签订后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提交材料方式
将提交材料装袋密封邮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现场提交(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46室?,邮编:570135)。
五、提交材料截止日期、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7:30。
(二)联系人:朱先生,电话:****-********。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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