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
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LZC2014-01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LZC2014-010
招 标 编 号:ZYZB-LY-2014-001
3. 采购预算:258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6)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软件认证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2)注册地不在湖南省的投标人须在湖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处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7.货款支付方式:
自行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实施人员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模块全部上线成功,完成初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终验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剩余10%自系统终验日起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支付。
支付单位:浏阳市人民医院。
8.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办法: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各投标单位可从以下网站下载:《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文件名为“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售价(人民币):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再退还。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年3月 6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浏阳市人民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39*****6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10号威尼斯国际花园G5栋602房
联系人:费鸿振、谭珊、李杰夫
电话:****-********、158*****801
2014年02月 14 日
浏阳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采 购 编 号:LZC2014- 010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YZB-LY-2014-001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二月 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1一、说明1二、招标文件2三、投标文件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五、开标和评标8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9七、合同签订10八.特殊情形的规定11九.其他规定12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3一. 总则13二. 评标程序13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6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3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25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49第七章 投标邀请64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67 招 标 文 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7.采购进口产品7.1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装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2本章第11.1项和第12.1项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供应商应持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0.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10.1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不响应),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2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一般商务条款,或一般技术条款(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条款数之和)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一般商务条款,或一般技术条款(参数)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本章第8.2项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本章第8.2项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3.投标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分册、商务分册、技术分册三部分组成。各分册的内容如下:投标函分册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投标优惠声明;商务分册包括下列内容:(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函;(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分册包括下列内容:(9)货物说明一览表;(10)技术偏离表;(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项要求的结构。15.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6.投标报价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6.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备选方案17.1 除本章第16.3项另有规定外,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7.2若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3)为便于唱标,备选方案的价格及价格折扣应在《开标一览表》列出。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1 投标人须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9.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0.投标保证金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伍仟捌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账户。3、缴纳帐号: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帐号:8000 9343 9611 011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监督电话:
****-************-********退还投标保证金电话:
****-********4、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3月6日上午09:00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保证金监督电话:
****-******** ****-******** 20.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21.投标有效期21.1 除本章第20.5(1)目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九十日,从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签署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投标函分册、商务分册、技术分册三部分单独装订,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3.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24.投标文件的递交24.1 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应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6.串通投标行为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缴纳。(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4.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果有的话)、本章第16.3项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7.3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本章第16.3项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7.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7.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9.评标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8.2项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1.投标人质疑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1.5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1.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7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 在本章第20.5(1)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函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联合体中标的,由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符合本章第36.1项情形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谈判小组由招标采购时的评标委员组成。(2)招标文件中除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不含涉及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规定)外,其他要求及规定有效。(3)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声明、授权、签字、盖章承认有效。37.2 符合本章第36.1项情形未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谈判小组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2项规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2项规定的供应商少于两家(不含两家)时,重新采购。37.3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37.4 评审标准:(1)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按满足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供应商报价时,还将考虑本章第38.1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规定。九.其他规定38. 政策与法规38.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8.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8.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招标代理服务费39.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 其他规定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2 评标依据1.2.1 法律、法规和规章;1.2.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外部证据。1.3 评标方法1.3.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3.3评标标准1.3.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取值1商务评审(F1)0.30(K1)2技术评审(F2)0.40(K2)3投标报价(F3)0.30(K3)二.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5)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2.1.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4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资格条件等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标准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澄清有关问题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2.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2.2.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上述修正的基础为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2.2.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2.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 按本章第2.2.3项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评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3.3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2.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2.3.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其他采购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乙方所出售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生效24.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供应商(全称):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开 户 银 行:帐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分册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价格表四、投标优惠声明二、商务分册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七、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八、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三、技术分册九、货物说明一览表十、技术偏离表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投标函分册)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 购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投标函分册: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投标优惠声明;2、商务分册: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3、技术分册: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质保期单价总价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价格折扣(投标优惠声明):备注:(1)价格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的规定,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应在《开标一览表》列出。(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此表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另复制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小密封袋,并将此密封袋与正本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在同一标注有“正本”字样的密封袋中。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分项价格表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货币单位:1货物名称2规格型号3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4数量5单价6小计(单价×数量)7安装调试费8备品备件9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10技术服务11其它12投标总价备注:(1)价格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 (2)第6项的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4)投标总价=栏目6至11项的费用。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四、投标优惠声明格式投标优惠声明备注:《投标优惠声明》中涉及到投标报价应同时在《开标一览表》中列出。因未在《开标一览表》中列出而造成开标时未宣读,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商务分册)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 _________采 购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如无偏离,则必须注明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联合体协议书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七、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 七、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 七、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 法定代表人姓名:2. 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七、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格式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七、附件5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致 (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七、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格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资质(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证明材料。 七、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七、附件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格式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1)业绩要求;(2)信誉要求;(3)体系认证;(4)其他要求。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技术分册)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 八、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九、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备注:如无偏离,则必须注明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_日 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格式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采 购 编 号:LZC2014-010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YZB-LY-2014-001二○一四年二月 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备注:1、本章是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和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附表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本章附表中“编列内容规定”填不下时可另附页。2、□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第一章 第1.1项采购项目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第一章第2.1项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地址:浏阳市人民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139*****610第一章第2.2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大道10号威尼斯国际花园G5栋602房(浏阳市政务中心旁)联系人:费鸿振、谭珊、李杰夫电话:
****-******** ;
158*****801第一章第3.1项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6)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软件认证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2)注册地不在湖南省的投标人须在湖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处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一章第6.1项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6.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一章第7.1项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第一章第9.1项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2014 年2月14日至2014年3月5日第一章第9.2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无第一章第10.2项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一般商务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一般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备注:1、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2、提示: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1.3.2项所选定的评标因素应与本项规定一致)第一章第10.3项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的价格折算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每负偏离一项,则评标价格增加投标报价的 0.5 %第一章第11.1项投标人询问的截止时间 2014 年2月18日17:00 (北京时间)第一章第11.2项投标截止期时间 2014 年3月6日(星期四)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6.3项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16.4项采购项目预算258万元第一章第20.1项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伍仟捌佰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帐号:8000 9343 9611 011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监督电话:
****-************-********退还投标保证金电话: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开标时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开标现场供查验)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章第20.5项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第一章第22.1项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3.2项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采购编号:LZC2014-010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YZB-LY-2014-001 品目名: 医用软件一套 在 2014 年3月 6 日 上午09:00时之前不得启封 第一章第24.12项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7.2项其他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果有的话)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1项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8.1项(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分、价格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一章第39.1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贰万捌仟玖佰元整,由中标人支付第一章第40.1项其他规定无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提示:因评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标因素分列)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做同一家投标人计算。第二章第1.2.3款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价格评分标准(权值:0.3)价格100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6 %,联合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2%,中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3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技术评分标准(权值:0.4)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应用架构设计要求4软件采用多层架构,C/S+B/S部署模式的,计4分;其它计 2分。开发工具的先进性、成熟性4C#.NET 或 J2EE 或其他开发语言(Delphi / PB)开发语言:C#.NET / J2EE的计4分;开发语言:Delphi / PB的计2分;系统数据库4Oracle\DB2二者均可的,计4分;Oracle\DB2二者选一的,计2分;系统维护性3系统安装方便程度:用户完全通过安装向导自行选择安装的,计3分;用户需要运行各种安装脚本或文档的手工拷贝的,不计分。3程序中提供了维护数据库的工具的,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系统升级方式3服务器升级方式:通过升级包可选择性的全自动升级的,计3分;需用户升级脚本、更换程序,手工升级的,不计分。3客户端升级方式:客户端自动升级的,计 3分需要升级所有客户端的,不计分。软件易用性3各功能具有统一的登陆入口的:系统根据权限加载相应功能模块的,计 3分,需要启动不同的系统模块的, 不计分。3具有个性化设置功能,能定义到每一个操作员个性化设置的计3分。3提供树形编码自动增长功能的计3分。3具有详细的帮助说明的计3分。3支持与EXCEL的接口的,所有报表和屏幕数据都可以直接导成EXCEL文件的计3分。对外接口3具有良好的医疗、农合、社保接口的计3分。3具有PACS、LIS、EMR、临床路径等标准通用接口的计3分。3具有传染病等接口的计3分。3具有用户自定义程序接口,使用户在不修改主程序前提下而能实现客户化的功能的计3分。原有数据继承方案5新旧系统切换继承方案完善合理的,计5分。系统安全性3数据库登录用户权限管理:密码采用非对称加密保存与数据库的计1分;密码采用明文方式保存于数据库的不得分。3应用系统授权方便性:系统提供操作权限管理工具,可定义到角色的计3分。通过修改程序进行授权 的不得分。3程序具有完善的数据备份功能:在程序中提供数据备份功能 1分的计3分。不提供此功能,需使用数据库自身功能的不计分。3程序具有完善的数据恢复功能:在程序中提供数据恢复功能的计3分。不提供此功能,需使用数据库自身功能的不计分。3提供数据修改全程监控的计3分。不提供的不计分。2提供错误日志的计2分。不提供的不计分。2提供故障应急方案的计2分。不提供的不计分。手术麻醉信息系统5与现有HIS共用数据库系统,实现核心级的集成和手术患者等信息共享,能与HIS系统术中收费、耗材等业务实时联动。(需提供界面截图),提供 5分,不提供 0分;5实现二级库房管理,与医院供应室系统一级库房联动,可对物品入库、申请、发放、确认等实现电子化,能实时显示所有物品待用、已用及归还等状态,根据最低基数库库存量提醒报警。(需提供界面截图),提供 5分,不提供 0分;5实现围手术期质控、患者身份验证,有基于流程和内容的质控。(需提供界面截图),提供 5分,不提供 0分;5实现手术室人员轮值排班、绩效补助登记、审核管理,为手术室日常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需提供界面截图),提供 5分,不提供 0分;5实时、自动采集和记录不同厂商监护仪、呼吸机、麻醉机、体外循环机、血气分析仪等设备连续输出的海量数据。(需提供界面截图),提供 5分,不提供 0分;合计100商务评分标准(权值:0.3)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得5分,500万元-3000万元得3分,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资产负债率4计算公式:年末负债总额 ×100%=B年末资产总额B<50%:得4分B=50%(含50%)-60%:得3分B=60%(含60%)-70%:得2分B>70%(含70%):得0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1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及以上12分、二级8分、三级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产品资质(著作权证书)15HIS、手术麻醉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自主研发,此生产厂家应拥有产品的全部软件知识产权,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取方式为原始取得)两项为同一厂家得15分,不同厂家不得分;(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经营业绩20投标人所投产品近3年内有一个国内同级或三甲医院用户成功案例计4分,每多一个加3分,最多得10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影印件,否则不计分。所投产品在卫生部20家数字化试点医院中有一个成功案例计4分,每多一家医院案例加3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影印件,否则不计分;注:以2007年 12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20家数字化试点示范医院名单为准,名单附后。投标人综合实力301. 所投软件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ISO9001:2008)的,计5分;2.所投软件产品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ICE)的,计5分;3. 所投软件产品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CE27001)的,计5分; 4.所投软件产品企业通过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AAA),计5分;5、所投软件产品企业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企业软件证书的,计5分;6、湖南省卫生厅2010年~2013年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项目医院信息系统软件HIS、LIS、EMR、PACS四项测评结果均通过(提供卫生厅相关证明文件)的,计5分;通过3项计3分;通过2项计2分,通过1项计1分;(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服务保障12免费售后服务期二年的,计3分,投标单位增加1年免费售后服务加1分,最高5分;软件生产厂商本地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具有OCP认证/PMP认证证书7分;(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书编制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合计100卫生部首批公布的20家数字化试点示范医院名单1、北京天坛医院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一院3、上海交大瑞金医院4、广东省江门中心医院5、无锡市中医院6、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7、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8、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9、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0、四川省医学院省人民医院11、北京同仁医院12、北京大学深圳医院13、广东中山市人民医院14、山东省千佛山医院15、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1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17、解放军总医院18、中国人民解放军251医院19、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20、重庆西南医院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备注:1、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的以下编列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商务要求条款的,应在下面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项规定的文字或符号“★”标明。否则属于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要求条款;2、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与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有冲突,以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未提及、以及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不发生冲突的,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为准。第三章第1.1项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地址:浏阳市人民路乙方名称: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地址: 第三章第1.2(6)目项目现场第三章第3.1项合同标的及金额货物名称:医用软件 规格: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规格型号: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型号数量: 一套价格: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中的合同价第三章第5.1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第三章第9.2(1)目质量保证期两年第三章第9.2(3)目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第三章第13.5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浏阳市人民医院自行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实施人员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模块全部上线成功,完成初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终验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剩余10%自系统终验日起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支付。第三章第21.2项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浏阳支行刘畅客户经理
186*****650交通银行浏阳支行何四维客户经理
136*****113 第七章 投标邀请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LZC2014-01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2.政府采购编号:LZC2014-010 招标 编 号:ZYZB-LY-2014-0013. 采购预算:258万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6)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软件认证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2)注册地不在湖南省的投标人须在湖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处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6.交货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7.货款支付方式: 自行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实施人员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模块全部上线成功,完成初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系统终验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剩余10%自系统终验日起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支付。支付单位:浏阳市人民医院。8.招标文件发售:(1)发售办法: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各投标单位可从以下网站下载:《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文件名为“浏阳市人民医院HIS系统升级及手麻系统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2)售价(人民币):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再退还。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4年3月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10.开标前查验以下资质:(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的);(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6)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投标人须为软件认证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8)注册地不在湖南省的投标人在湖南省内须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单位需提交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开标前单独提供供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者,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地址:浏阳市人民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139*****61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10号威尼斯国际花园G5栋602房联系人:费鸿振、谭珊、李杰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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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012014年2月14日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总体需求:本次招标的软件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包括:HIS升级及手麻系统建设建立全面的管理信息系统和临床信息系统,用最新的最先进的IT技术对全院的信息资源(人、财、物、医疗信息)进行全面的数字化,优化和整合医院内外相关资源为临床及管理服务,提供先进的,便捷的,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建立全院科研教学的信息平台和数据仓库,提高医院服务水平、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提高医院的整体经营效益,打造现代化的数字医院,实现以下目标:1.人性化:医院信息化的建设应本着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在系统的每个细节设置都应体现人文关怀,考虑如何设置才能更加的方便患者,方便业务人员,更加人性化。2.集成化:医院信息化建设是由众多不同的系统组建而成,但这些系统必须进行统一的集成,不能出现信息孤岛现象。3.智能化: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突出智能的特点,减少人工环节,增强自动化的程度,增加辅助支持的功能。4.无纸化:通过电子处方、电子申请单、电子报告、电子办公等应用让医院日常工作逐步走向无纸化。二、建设原则:1.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任何一个信息系统的建设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就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更需要先做一个整体规划,无论从战略上或从战术上,从硬件上或从软件上都必须先进行整体的调研和规划,才能为后续的建设指明道路和打下基础。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分成多个阶段来完成,以保证系统建设的可行性和可控性,因此我们必须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分阶段逐步完成医院信息系统各项工程的建设。2.标准规范、功能全面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的项目建设要符合医疗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系统功能范围和要求遵循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2002年版)要求,支持国际、国内的医疗相关标准,包括HL7、XML、DICOM3.0、ICD-10、SNOMED等相关标准。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架构必须全面、完整,以支撑医院所有业务的开发实施、集成,保证系统内、外系统的顺利整合。业务应用应覆盖全院的所有业务科室及相关的业务流程。3.开放互联、信息共享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医院内各种业务应用的综合建设,其建设内容可能由多家公司提供的产品共同实现。为了避免“信息孤岛”的存在,为了能构建成一个完整而丰富的数字化医院信息平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对不同厂商的产品进行充分集成和信息共享。4.先进可靠、经济实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系统设计时采用当代先进技术和主流技术,既考虑应用平台和工具的先进,同时更要考虑系统结构和应用设计的先进性,以适应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需求。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是关系到消费者健康以致生命的系统,从社会层面来看,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的系统。只有确保系统具有足够的可靠性,才能保证整个整体医疗工程的正常运行。同时应用系统要充分体现易用性的特点:其一是应用界面的简捷、直观,使用户在使用时一目了然;其二是应提供联机的或脱机的帮助手段。5.项目化管理浏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应按照软件工程项目化管理来开发和建设,在医院更换信息系统的过程中,要有统一的规范,涉及各家医院的变动、需求等需要软件供应商密切配合定制,并接受用户的监管。二、拟采购系统清单如下:序号大类细类拟升级后模块1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管理部分系统定制维护与工作权限管理2基础信息维护管理3系统安全管理4经济管理部分门急诊挂号分系统、预约挂号、排队叫号5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6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7住院收费、结算分系统8医技终端执行确认管理分系统(门诊、住院)9财务收费、发票管理、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10门诊应急系统11就诊卡(一卡通)管理系统、门诊账户管理子系统12绩效管理系统13临床诊疗部分门急诊护士分诊系统14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功能含传染病报卡、慢病报卡、院感报卡)15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16住院护士工作站分系统17输血管理系统18手术、麻醉批费管理分系统19急诊留观分系统20护理管理与考核分系统21医务管理分系统22输液室管理分系统23院感管理分系统24药品管理部分药库与药品财务管理分系统25住院药房管理分系统26门诊药房管理分系统27药品制剂管理分系统28抗生素管理、处方点评系统29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病案管理系统30医疗统计系统31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32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触摸屏查询)33人事管理子系统34随访管理子系统35后勤管理系统医院设备管理系统36医院物流管理系统37供应室管理分系统38公共支持及接口部分医疗保险接口管理。与各医保系统做嵌入式接口(省医保、市医保、新农合等)39与医院现有系统的接口及区域性医疗平台等相关接口。40健康体检系统基本信息维护基本信息维护41体检登记体检登记42体检医生站体检医生站43体检总检体检总检44体检报告体检报告45查询统计查询统计,检后后续服务等46 体检财务管理47科研教学管理系统 科研管理子系统48 继续教育子系统49数字化手术室 麻醉工作站、护士工作站50 PACU工作站51 家属等待大屏公告52 手术排班公告53 手术室人员排班54 手术室人员绩效、工作量管理及器械管理 三、软件技术规格及要求1.1总体要求序号具体要求1软件的研发必须严格执行国际软件工程的标准(CMM、ISO等),符合国际医疗软件的规范(HL7、SNOMED、ICD-9/10、IHE、XML等),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02版要求,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的要求。软件的数据字典应遵循国际和国家数据字典标准规范。软件必须遵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满足医疗保险政策和医疗改革政策对医院的要求,满足医院相关建设要求。2软件产品成熟稳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功能模块齐全,符合应用规范,满足业务需求。3具备科学、合理、先进的软件系统架构,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充分考虑当医院业务高峰期数据库访问量巨大的情况下,整个业务系统的性能,并能满足未来五年的医院发展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满足医院可持续的流程优化和系统集成优化的需要。4要求投标人针对医院的信息管理需求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软件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信息为主线,以提高医院经济、社会效益,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医生医疗水平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为基本点”为设计思想,为医院提供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并能对医、护、技、检等方面的业务处理具备足够的管理和支持能力,支持联机事务处理,支持科室信息汇总分析与收支经济核算,支持医院领导对医疗动态与医疗质量的宏观监督与控制以及对全院收支经济信息的及时响应,真正达到医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5全部软件系统均采用网络版;模块化设计,可拆分组装,分步实施;功能齐全,覆盖面包括医疗、护理、医技等临床信息及人事、经济、设备、材料、医保等管理信息。并做到有机集成、无缝连接;流程规范,优化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严格权限设置,高度安全保密;运行稳定可靠,易学易用,操作简便。7软件设计应满足医院相关个性化要求和本地特色。8确保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所有子系统实施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实现单点登陆,多向访问;有限操作,保存痕迹;应用层与基础数据层有访问限制,保密信息与公开信息有严密隔离等安全管理体系。9建立严格的软件审核、测试、验收等制度,建立反应机敏的BUG追踪和系统化升级修改的软件质量管理机制。按照项目管理的国际规范,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又好又快地按期完成。10提供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从项目组织管理、售后服务方面保证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持续服务支持。11若招标方有疑问,则需提供产品功能的现场演示;提供齐全的电子版和书面的操作说明等文档。1.2技术要求序号项目技术要求1研发技术要求采用SOA分析与设计方法,组件化、平台化开发与集成模式,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稳定性及安全性。系统业务逻辑清晰,系统支持C/S+B/S架构。 2设计方法与技术架构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和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支持C#.NET 、 J2EE 或其他开发语言。3标准化要求支持HL7、ICD-10、DICOM、IHE等国际标准,符合卫生部2002年4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要求,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的要求,软件数据字典应遵循国家数据字典、省部委数据字典、地区和用户数据字典规范。并能充分实现客户化。4集成要求支持病人主索引管理(EMPI);支持消息机制处理;支持Web Service,提供定制开发接口适配器。同时支持跨院区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院际间业务协同服务。5数据要求采用Oracle、DB2等大型关系型数据库产品。6系统安全性要求应用系统授权方便、数据库登录用户权限、有完善备份功能、有完备的恢复功能、提供数据修改全程监控、提供错误日志、提供系统运行日志。提供包括单点登录、数据签名、门诊应急处理、RIS单机容灾等在内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7系统可扩充性重要系统模块可以做到既可以单独运行也可以共享运行、提供其它模块和外部调用的函数、动态库、中间件、HL7等接口。8系统可维护性系统安装方便、在程序中提供维护数据库的工具。9系统升级方式有统一自动升级程序、客户端自动升级。10易用性具有个性化设置功能,能定义到每一个操作员个性化设置,提供在线帮助,报表支持与EXCEL的接口,界面友好性,具有Windows风格、重要报告保持电子化的手工纸张样式。11开放源代码开放技术便于维护,提供维护和二次开发所需要的技术支持2系统功能需求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具体功能需求以最终调研结果为准。2.1医院信息系统升级(HIS)2.1.1系统管理部分2.1.1.1系统定制维护与工作权限管理用于医院计算机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的工作端。主要用于建立系统运行环境,形成基本数据,设置每个用户(操作者)使用权限,控制系统使用。采用基于工作角色的应用划分模块方式,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医院领导的指示来确定医院员工在整个系统中的工作角色,员工在启动系统时系统会根据其工作权限设置操作界面,分配系统的功能。2.1.1.2基础信息维护管理用于医院计算机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的工作端。主要用于建立系统运行环境,形成基本数据。编码字典子系统将负责系统运行的各种基础数据和字典的录入、修改、查询等管理操作。2.1.1.3系统安全管理用于医院计算机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的工作端。主要用于系统数据库的管理及备份恢复。程序升级管理:设置系统运行程序的自动升级更新的有关参数,可以自动更新客户端程序,实现客户端程序的零维护。消息发送设置:系统可按工作流程需要,实时对下一级操作员提示需要完成的工作信息,例:医生工作站新医嘱通知护士工作站,护士工作站医嘱审核结果通知药房和医生工作站。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可对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按一定的条件实现全部备份、增量备份、和部分数据备份等功能。数据备份方式:每日自动定时备份(在系统业务量较少的时间进行),定期手动备份(周备份、月备份、年备份),备份的数据可保存在系统的磁带机或刻录的光盘上。系统数据导出:可将系统数据库按单个表的方式导出数据,是一种备选的数据备份方式。系统数据清理:通过设置数据清理的时间段将系统的历史数据从系统数据库清除,以加快系统的运行效率。必需在系统已进行数据备份,并有安全保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用户使用情况监控:记录在线操作员用户的IP地址、使用情况、登录时间等详细信息。系统运行日志管理:记录操作员用户登录系统模块、开始时间、结束时间、IP地址等信息,用于对事后责任查询处理。系统错误日志管理:记录系统运行时内部数据库操作错误,通过查询错误日志,可以对系统进行诊断。2.1.2经济管理部分2.1.2.1门急诊挂号分系统、预约挂号、排队叫号门急诊挂号系统是用于医院门急诊挂号处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预约挂号、窗口挂号、处理号表、门急诊分诊处理、统计和门诊病历处理等基本功能。门急诊挂号系统直接为门急诊病人服务的,建立病人标识码,减少病人排队时间,以提高挂号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其主要目标。功能概述:1.初始化功能1)初始化诊别、时间、科室名称及代号、号别、号类字典、专家名单、合同单位和医疗保障机构等名称。2)号表处理功能:根据排班表生成号表,并有号表建立、录入、修改和查询等功能。3)国籍和地理行政分区字典。4)支持门急诊医生排班功能,按周、日设定班次,临时指派代理医生,并提供与预约病患联络方式,协商是否接受代理医生就诊。5)支持将号表中的不同号段指定为不同的挂号方式(初诊或复诊;现场挂号、预约挂号或网络挂号)。2.日常挂号功能1)支持医保、公费、自费等多种身份的病人挂号。2)支持第二代身份证读卡3)支持现金(刷卡)和诊疗卡支付等多种收费方式。4)支持窗口挂号、预约挂号(含长期预约号)、电话挂号、自助挂(多媒体导医机)号和网络挂号功能。挂号员根据病人请求快速选择诊别、科室、号别、医生,生成挂号信息,打印挂号单,并产生就诊病人基本信息等功能。5)支持加号功能。6)支持挂急诊号功能。7)支持分时段挂号,可分上下午,分不同时段挂号,在号条上打印挂号时间与预计就诊时段。包括本次预交余额信息。8)支持打印排队顺序号。支持医院自行设定给号原则:例1至15号为现场挂号病人,16至30号为预约挂号病人,31号以后则单数为现场挂号病人;双数为预约挂号病人。9)支持网络挂号(可选)。10)病患到诊时间提示,打印在挂号条上。11)支持医院自行设定挂号费、诊察费或是其它收费标准。12)支持判断是否为黑名单 (欠费)病患。13)支持续挂功能,预约挂号的报到功能。3.退号与换号功能1)支持病人退号(有限制条件:医生没有对病人作任何操作)。2)正确处理病人看病日期、时段、诊别、类别、号别以及应退费用和相关统计等。 4.排队叫号功能用于门诊各个科室的导诊台,方便导诊护士进行分诊工作。主要包括分诊处理、叫号、显示屏分诊信息发布。1)护士可以对各诊区的诊室进行维护。2)诊台维护:护士可以对各诊室的诊台进行维护。3)分诊队列维护:护士可以对各分诊队列进行维护。4)护士可以按时间,挂号科室,挂号医生进行查询患者信息,也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5)护士可以对门诊医生排班变更信息进行查询。6)护士可以按就诊卡号和时间进行查询患者的基本信息。7)显示候诊队列状态,队列患者信息,诊室诊台接诊状态,设置分诊模式为自动分诊还是手动分诊,护士可以对患者进行退出诊台,退出队列,调整队列位置以及设置分诊队列上限人数。8)可以查询患者就诊的信息、挂号情况查询、医生工作量等相关统计统计查询1.信息查询1)查询门诊病人有关信息。2)根据患者姓名查询基本信息。3)能完成预约号、退号、各种号别、病人、科室、医师、操作员的挂号状况、医师出诊时间、科室挂号状况等查询。4)可显示医生操作的加号与预约信息。5)自由组合条件查询。4.统计报表1)门诊工作量统计、门诊挂号统计、预约挂号统计、未结账统计、按专家统计、按科室统计、按号别统计、按操作员统计、按科室统计人次等。2)操作员日结账统计。3)月统计功能。4)财务报表。5)门急诊挂号收费核算功能:能即时完成会计科目、收费项目和科室核算等。6)门急诊病人统计功能:能实现提供按科室、门诊工作量统计的功能。7)支持门急诊挂号财务报表审核功能。与其他系统接口及数据交换:1.连接LED 排队叫号系统1)支持语音提示,金额显示屏。2)显示各窗口挂号信息的即时状态。3)医生出诊信息大屏幕显示。2.其它1)支持挂号与收费系统合并方式。2)系统内置打印服务器,即支持一台计算机链接多台打印机集成方式,即同时进行多种打印任务(如诊疗卡充值收据、挂号收据和收费收据等)到一台计算机的多个打印机。2.1.2.2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门(急)诊划价收费系统处理医院门急诊划价和收费,包括门急诊划价、收费、退费、打印报销凭证、结账、统计等功能。功能概述:1.划价收费1)预划价功能:系统在病人就诊时,对医生开具诊疗及药品时进行自动划价。2)当医生为病人开具诊疗项目,检验、检查项目及各种药品后,可设置一个预划价选项,点选后系统自动将各项价格累加计算出当前总价告诉病人,可使病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有一个选择的机会,避免发生在最后交费时统一划价价格超出病人负担范围而造成再减免项目、药品的操作。3)全划价功能:收费处在调出病人基本信息后,只需点选划价选项,系统自动对病人的医疗项目及药品进行划价,计算出总金额,然后收费。4)手工划价功能:给予收费人员手工操作干预的机会,可根据病人要求或具体情况只点选某些检验、检查项目(此部分中必须当天交费或不能取消退订的项目除外)以及药品进行划价后计算应交金额。5)补划价功能:可对因某些情况没有通过系统而是手工开具的项目单及药品补录入收费系统的部分进行划价,然后收费。6)对于医保病人系统自动区分出医保项目和自费项目,能够分别打印收据。尤其是门诊特殊病能报销与不能报销的项目需要明示。7)结算的时候根据病人的身份对全额费用进行处理,如医保病人根据医保政策对费用进行分解,自动收取自费部分的费用,记账医保承担部分;自费病人全额收费。需要强调的是与医保系统的接口问题,可以让医保系统方便的共享到病人费用数据。 8)收据应该具有自费公费项目自动分开打印的功能,同时收费清单应该反应药品、检查项目的全名,需要有医保标志提示功能。2.退费处理退费具有严格的退费手续,需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一笔退费,都应该可以反应到数据库内,可以找到相应的原始记录,退费记录,新收记录。1)退费程序,对于退药费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病人已领药,第二种情况病人未领药。在已领药的情况下,(首先由药房检查药品是否可退,)由医生开退药医嘱,在药房退药并确认已退药后的处方(或医嘱)方可到收费处做退费处理。对于未领药的退费请求(药房没有做领药确认),由医生开退药医嘱,到收费处退费,同时通知药房如果没有摆药不再摆药,如果已经摆药,作相应的处理。2)对于检查治疗退费同样有两种情况:医技科室没有确认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