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明珠B2区丽水凤凰城B3、B5、B6、B7、D2、D3#楼工程招标公告

河畔明珠B2区丽水凤凰城B3、B5、B6、B7、D2、D3#楼工程招标公告

凤城市河畔明珠B2区丽水凤凰城项目B3、B5、B6、B7、D2、D3#楼工程
[ 招标单位:辽宁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凤城金山]

招标代码:********120011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120011


1、凤城市河畔明珠B2区丽水凤凰城项目已经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12]188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2]290号文件对该项目的B3、B5、B6、B7、D2、D3#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B3、B5、D2#楼工程,面积:9188.48平方米;

第二标段:B6、B7、D3#楼工程,面积:9188.48平方米。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376.96m2,建设地点在凤城市河畔明珠B2区,开、竣工时间: 2014年3月20日—2014年10月30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7日13:3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造员或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至下午13:30-16:30时(地址: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标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IC卡、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辽宁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山路76号

联系人:孙桂芬

联系电话:139*****933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8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莹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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