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
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HNRY-GK********5
委托代理编号:HNRY2014-FW-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60万元(“长沙工业”宣传片制作价格不高于12万元人民币,其他六部支柱产业宣传片每部单价不高于8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或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六、标书认购: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3月9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4年3月10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6000.00元(小写)。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2014年3月9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 购 人: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王笑笑
联系电话:****-********、151*****618
地 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0833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峰
联系电话:0731-********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HNRY-GK
********5委托代理编号:HNRY2014-FW-003二○一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1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17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21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HNRY-GK
********5委托代理编号:HNRY2014-FW-003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预算:60万元(“长沙工业”宣传片制作价格不高于12万元人民币,其他六部支柱产业宣传片每部单价不高于8万元人民币。)五、投标资质: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12年度或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六、标书认购: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3月9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七、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4年3月10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6000.00元(小写)。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2014年3月9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 购 人: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 系 人:王笑笑联系电话:
****-********、
151*****618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0833室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黎峰联系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投标人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投标人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25.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有融资或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十其他2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7、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价函[201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内容由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采购项目名称 :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长沙工业及六大支柱产业中英文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二、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1、项目清单:拍摄制作“长沙工业”宣传片(7-9分钟),预算12万元;“长沙工程机械产业”宣传片(6-8分钟)、预算8万元;“长沙汽车产业”宣传片(6-8分钟)、预算8万元;“长沙电子信息产业”宣传片(6-8分钟)、预算8万元;“长沙食品产业”宣传片(6-8分钟)、预算8万元;“长沙材料产业”宣传片(6-8分钟)、预算8万元;“长沙生物医药产业”宣传片(6-8分钟)、预算8万元。2、技术方案说明:(1)宣传片将在各类招商活动及展会播放,用于长沙工业宣传和长沙工业产业推介。全片要求风格大气、色彩靓丽、简洁明快、节奏清晰、富有活力,全面反映长沙工业及各支柱产业的整体情况及发展前景,片中需包含长沙城市及发展优势简介。文字精练、优美、过渡自然,配音、配乐具有感染力,以精彩的画面传递给受众更多的信息。由中标方完成宣传片的台本撰写、视频拍摄、中英文配音、配乐、后期制作等工作。投标人应使用纯高清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画幅为16:9隔行/60Hz,行频为33.75KHz,并以高清或标清采集方式采集素材,以无压缩方式输出成片。(2)使用SONY HDCAM(或同品质)高清摄像机、ARRI(或同品质)灯光、12米升降、电动轨道等设备进行拍摄,使用苹果(或同品质)高清系统工作站、达芬奇调色(或同品质)系统等设备进行后期制作。(3)需对长沙市标志建筑、工业园区进行载人直升机航拍(带陀螺仪,非航模、无人飞机等航拍器)。(★)(4)提供近三年(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为国内省会城市、直辖市、特区摄制的工业产业、行业宣传片,或为国际、国内影响力较大的工业企业摄制的宣传片,并都在市级以上招商活动或省级以上媒体或国家级以上展会播放,提供两部或以上宣传片原片(须有公司署名)作为参考或提供两部或以上宣传片的合同复印件。三、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产品交货:将未经压缩的正式出品的宣传片原文件各拷贝五套DVD光盘交至采购人处。2.技术资料:将制作该宣传片的软件源文件各拷贝一套DVD光盘至采购人处。3.质量保证与服务(1)宣传片的宣传播放期即为保修期,在宣传播放期内由中标人负责调整及修改。(2)要求提供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3)本项目宣传播放期为:三年4.验收:(1)试播:由中标人负责播放及讲解。(2)试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试播时间:全部宣传片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试播。(中标单位应在期限内逐个试播,合同签订后20天内首先试播“长沙工业”宣传片。)(4)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对宣传片的时长、内容、画质、配音及其他逐项进行检验。如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不符验收标准,中标方应在试播后7天内免费修片。修片后仍然未达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因中标单位试播效果未达到验收标准导致采购项目进度延误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责任单位进行赔偿。5.结算方法(1)支付方式: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天内 ,“长沙工业”宣传片试播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 %的预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履行完成所有合同标的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剩余的70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剩余的70%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格式) 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投标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 (2)标的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名称主题定位规格时长前后期设备投入三维动画(设计)比例单价(元)备注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合同总价中包含策划创意费、脚本撰写费、导演费、设备拍摄费、灯光费、后期制作费、三维包装费、平面设计费、光盘拷贝费、印刷费、各种税费、售后服务等项内容的全部费用。根据甲方确认的供货数量及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注:产品的详细要求见合同附件。3.产品供需条款3.1交片日期:合同签订后交付成品。3.2交片地点: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3.3交片方式:派人面送。3.4审核验收: 3.4.1摄制过程检查: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形象片完成的策划创意方案、质量项目计划、摄制进度表、必要的文件以及完成时间等。3.4.2审核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对宣传片的时长、内容、画质、配音及其他逐项进行检验。如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不符验收标准,中标方应在试播后7天内免费修片。修片后仍然未达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因中标单位试播效果未达到验收标准导致采购项目进度延误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责任单位进行赔偿。3.4.3最终审核验收:形象片全部完成后,双方再次共同进行审片,审核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审核报告。3.5付款条件:3.5.1合同签订后20天内 ,“长沙工业”宣传片试播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 %的预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履行完成所有合同标的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剩余的70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剩余的70%增值税专用发票。3.5.2甲方可以选用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6逾期交片: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片,赔偿金按每迟交一周(7天)(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片日期起30日内不供片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且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7逾期付款: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3.8乙方的所有权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可主张的财产和知识产权权利,并承担相应所有义务和责任。4.合同违约及其它条款4.1违约责任:4.1.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上述规定中合同解除条款除外),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解除合同部分总价10%的违约金。一方基于对方的违约行为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4.1.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供需双方协商并根据客观情况减轻或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即火灾、6级以上持续地震、暴雨雪、山崩;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即战争、政府干预。4.2争议解决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3合同的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改动。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盖章确认。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2份,采购监管部门持2份,采购代理持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5.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库集中支付)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合同格式条款4、成交或成交通知书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密封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采购单位):根据贵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项目策划说明(6)质量保证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承诺书(11)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12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单位没收。(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 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 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 标段: 名称主题定位规格时长前后期设备投入三维动画(设计)比例单价(元)备注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交片试播期: 。售后服务期: 。结算方式: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合同总价中包含策划创意费、脚本撰写费、导演费、设备拍摄费、灯光费、后期制作费、三维包装费、平面设计费、光盘拷贝、印刷费、各种税费、售后服务等项内容的全部费用,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费用是指响应单位认为不可缺少,而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费用。 格式4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 标段: 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技术部分1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差异)项数之和≥ 5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每偏离一项,则评标价格增加响应报价的 1%。格式5项目策划说明影视宣传片:①基本风格②主要内容(分镜头说明)③主题口号(宣传语)④音乐构思制作设想⑤其他需说明的有关内容。授权代表(签字):格式6质量保证承诺书1、提交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 授权代表(签字):注:参照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内以下三项作出质量保证承诺:(1)宣传片的宣传播放期即为保修期,在宣传播放期内由中标人负责纠错调整及更新修改。(2)要求提供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3)本项目宣传播放期为:三年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 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 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格式9响应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或响应专用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12年度或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附表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附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 投标承诺书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格式11: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