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城河河面及慈湖湖面保洁招标公告(重招)
护城河河面及慈湖湖面保洁招标公告(重招)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护城河河面及慈湖湖面保洁项目招标公告(重招)
交易登记号:SP20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护城河河面及慈湖湖面保洁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护城河河面及慈湖湖面保洁项目
项目规模:南护城河河面保洁面积约15950平方米;西护城河河面保洁面积约11040平方米;慈湖湖面保洁面积约81000平方米, 总面积约为107990平方米
项目地址:南护城河:东护城河口—大西门处9#;西护城河:板桥头—引水工程;慈湖:原有湖面以及北边新开挖湖面
项目造价:134988元
保洁期限:1年(2014.2-2015.2)
质量要求:参照《慈城镇河道和湖面保洁考核细则(试行)》执行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慈城镇南护城河河面、西护城河河面以及慈湖湖面卫生保洁内容,总面积约为107990平方米。具体保洁内容包括:打捞河道或湖面中的生活垃圾、水生植物(如水葫芦、杂草、树木等植物)、动物尸体以及其它漂浮物;清理河道或湖面两岸(斜坡)上的垃圾杂草以及日常管护保洁等。招标范围是可通航可正常保洁的区域,具备保洁条件。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河道保洁内容,且近2年内必须承担过至少一项河道保洁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和该合同项目服务业主证明);
3.2投标人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2日至 2014年2月18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2:00 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近2年内承担至少一项河道保洁项目合同和该合同项目服务业主证明以及报名者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至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一楼(慈城镇解放路8号)领取招标文件。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2月24日9时30 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尚志路6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另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
联系人:陈工
温馨提示:若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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