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环卫作业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东江片区标段)
资兴市环卫作业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东江片区标段)
资兴市环卫作业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东江片区标段)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3日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环卫作业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东江片区标段)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1]155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XXZG2021-ZX-009
4.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1、将原招标文件中两处: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一)服务范围和内容和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二)项目范围及内容中的:“1.东江、鲤鱼江片区*******㎡城区道路、部分背街小巷(含人行道、绿化带,详见附件)的清扫保洁和沿街门面生活垃圾收集,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机械冲洗、机械洗扫、洒水降尘,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护栏等公用设施的日常清洁。”
更正为:“1.东江、鲤鱼江片区*******㎡城区道路、部分背街小巷(含人行道、绿化带,详见附件)的清扫保洁和沿街门面生活垃圾收集,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机械冲洗、机械洗扫、洒水降尘,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护栏等公用设施的日常清洁,大件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价项-类似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签订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2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为合格或满意的评价意见扫描件,否则不计分)。说明:类似业绩合同内容包含县级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或水域保洁,类似业绩的服务年限必须不少于3年(合同要求一年一签的可以提供每年的合同进行累加)。备注:合同须体现此项评分要求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未能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更正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签订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3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为合格或满意的评价意见扫描件,否则不计分)。说明:类似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县级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或水域保洁。备注:1、合同须体现此项评分要求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未能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同一地区的服务项目无论服务年限及合同个数均按一个业绩计分。
3、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价项-资产保障(6分)“拟投入资产保障: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投标人拟实施方案计算需投入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环卫机械设备、器具、履约保证金以及一个月以上的生产周转金),横向比对,计算全面且有不低于完成本项目服务履约所需资金投入的资金保障证明的计6分;计算不全,资金不足,且只满足完成本项目服务履约所需资金60%的,计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差较大的,计0分,(提供银行存款或银行授信的证明村料为评审依据,如是授信证明材料则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少半年内有效)。”
更正为:拟投入资产保障: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投标人拟实施方案计算需投入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环卫机械设备、器具、履约保证金以及一个月以上的生产周转金),投标人自行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拟投入的资产保障方案,根据方案横向比对,计算全面且有不低于完成本项目服务履约所需资金投入的资金保障证明的计6分;计算不全,资金不足,且只满足完成本项目服务履约所需资金60%的,计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差较大的,计0分,(以提供的方案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如是证明材料为授信证明材料则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少半年内有效)。
4、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价项-自有设备情况(20分)“投标人自有设备情况1.投标人有①垃圾运输车、②洗扫车、③洒水车、④压缩式垃圾车,每一台计1.5分。本项最多计分15分。要求以上车辆类型都需具备,缺项的每缺一项扣2分。2.投标人自有其他环卫专用作业车辆、船只:如勾臂车、道路养护车、高压清洗车、打捞船等每一台计1分,本项最多计分5分。两项合计满分2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计分)。”说明:设备必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购买的(以提供的发票日期为准),需要年检的作业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相应设备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须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拟投入设备情况(20分)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1.投标人有①垃圾运输车、②洗扫车、③洒水车、④压缩式垃圾车,每一台计1.5分。本项最多计分15分。要求以上车辆类型都需具备,缺项的每缺一项扣2分。2.投标人有其他环卫专用作业车辆、船只:如勾臂车、道路养护车、高压清洗车、打捞船等每一台计1分,本项最多计分5分。两项合计满分2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计分)。”说明:设备必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购买或租赁的(自有的以提供的发票日期为准,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原租赁单位的购买发票),需要年检的作业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相应设备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登记在分公司名下的车辆纳入投标人自有设备计分,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须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否则不计分。”
5、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价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本项评分内容进行删除。
6、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价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6分)投标人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环卫清扫保洁类专利证书或智慧环卫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5分)投标人取得环卫清扫保洁类专利证书或智慧环卫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计2.5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7、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评价项-人员配备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不得低于230人)的方案(须提供拟任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一览表,需含水域清洁专业人员),根据配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比较:1.方案全面具体,内容规范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且人员配置完整,优于基础要求的,计8分;2.方案比较详细,内容基本合理,且人员配置完整,人员安排满足基础要求,计6分;3.方案基本完整,内容一般,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人员配置完整,人员安排满足基础要求,计4分;4.人员安排不满足基础要求,计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的方案(须提供拟任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一览表(作业人员可不详列人员名单,可仅做人数配备及安排),需含水域清洁专业人员),根据配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比较:1.方案全面具体,内容规范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指将作业人数合理安排到各作业岗位、作业路段),且人员配置完整,优于基础要求的,计8分;2.方案详细,内容合理,且人员配置完整,人员安排满足基础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指将作业人数安排到各作业岗位、作业路段不符合实际需求)计6分;3.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未将作业人数安排到各作业岗位、作业路段),人员配置完整,人员安排满足基础要求,计4分;4.人员安排不满足基础要求,计0分。
8、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年11月12日 09 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09 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9、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 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 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本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
(3)联系人:曹军辉
(4)电话:177*****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3)联系人:文慧
(4)邮 编:423400
(5)电 话:18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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