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主车间加工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饲料厂主车间加工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二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决定对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饲料厂主车间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饲料厂主车间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FCG********
3、项目地点:大丰市海丰农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规模:约3400万元
6、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3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其中设备制造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中标人须保证所有的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均不影响相应土建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7、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检测合格标准
8、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厂主车间加工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
四、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并响应本招标文件。
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招标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能力。
3、具备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本采购项目采购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申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4、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003261
开户银行:大丰市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8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4年2月27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4年2月27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 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海丰农场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 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南大街91号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