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吉仁高勒镇乌兰五台景区停车场/附属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乌旗吉仁高勒镇乌兰五台景区停车场/附属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乌旗吉仁高勒镇乌兰五台景区停车场、附属工程及景观工程,已由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西住建【2014】15 号”。招标人为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乌兰五台景区停车场长130米、宽85米、面积11050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仿古建筑(210平方米)和凉亭5座;
第二标段:景观工程包括瀑布(35米×50米)、外八塔8个(4.2米×7米)和外八塔基础(6.2米×6.2米);
2、建设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
3、招标范围:乌兰五台景区停车场、附属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5日至 2014 年2月19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报名有效期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3楼303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本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投标企业情况预审表(4份);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还须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埠施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在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备案证书”,备案所需材料在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下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第3条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其他全部资料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每标段叁万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3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
联 系 人:刘永生
联系电话:(0)139*****778

招标代理机构: 赤峰明越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韩湘云 王 晶
联 系 电 话:****-******* (0)138*****127
传 真:****-*******

招标人: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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