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水投公司供水一体化净水设备等四次招标公告

长寿区水投公司供水一体化净水设备等四次招标公告

长寿区水投公司供水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等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长寿区水投公司供水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等四次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 长公资采【2013】3158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2月17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2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台
开标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09:30
开标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10号城乡建委2楼222
经办人名称: 曹老师
联系电话: ********307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四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长公资采〔2013〕3158号 采购项目名称:长寿水投一体化净水设备等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2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 -三、投标费用-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4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七、联系方式- 4 -第二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5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6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6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 -三、付款方式- 7 -四、知识产权- 8 -五、培训- 8 -六、其他- 8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8 -一、评标方法- 8 -二、评标标准- 9 -三、无效投标条款- 10 -四、废标条款- 11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11 -一、投标费用- 11 -二、投标人- 11 -三、招标文件- 11 -四、投标文件- 12 -五、开标- 14 -六、评标- 15 -七、定标- 15 -八、中标通知书- 15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16 -十、签订合同- 16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16 -一、合同主要条款- 16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19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21 -一、资格证明文件- 21 -二、经济文件- 22 -三、商务技术文件- 23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供水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等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内容(见第二篇)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220.2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投标人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2、提供投标人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篇)。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篇)。特别说明:1、投标人提供以上1、2项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第3、4项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2月20日前。(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sggzyjy.com/)。(三)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到投标现场缴纳现金,缴后不退)。(四)投标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台。(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9:30。(六)开标时间:201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9:30。(七)开标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到投标现场刷卡方式缴纳(限投标人代表本人的卡),并换取收据。 (二)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提供的收据原件(收据背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投标代表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和缴款收据原件无息退还。六、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交易中心不予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3)********,联系人:曹老师。投 标 咨 询 电话:(023)********,联系人:叶老师。保 证 金咨询电话:(023)********,联系人:黄老师。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10号城乡建委2楼222室(二)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36*****001 第二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设备采购内容1、主设备:60m3/h钢制虹吸自动反冲无阀过滤器1套(Q235A低碳钢、30m3/h单罐2台并联运行、内防腐采用卫生级无毒并持有卫生许可证IPN8710型给水管高分子防腐涂料底漆2遍、高分子涂料1遍,供货范围:以进水法兰起到出水法兰止及排污排空口一次法兰止);2、1000升粉末活性炭一体化搅拌计量加药装置1套、800升200目沸石粉一体化搅拌计量加药装置1套、500升絮凝剂一体化搅拌计量加药装置1套(PE材质溶药罐);3、 DN150mm管式静态混合器3台(A3钢);4、A?B二氧化氯消毒剂投加器1台(有效氯产量200g/h,PE箱体);5、C25钢筋设备基础浇筑及其土石方开挖、回填,设备之间的串接管路及相应所有管件、附件等。6、其他:技术要求和安装要求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和水质检测报告。 (二)设备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明、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针对农纲水库原水水质情况,设备供应商可优化净水工艺及专项技术方案,但经该成套净化、过滤、消毒设备的出厂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有关规定。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联系电话:136*****001黄老师)。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项目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项目完成地点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堰桥村农纲水厂。 (三)项目验收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验收。2.验收解决:采购方对项目完成质量提出异议并要求检验或检测的,若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方承担;若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货物按要求配送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有效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该产品的登记证复印件等。验收合格条件包括:①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②货物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4)中标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设备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投标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1年。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4小时提供上门服务,8小时内处理一般故障,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技术升级要求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对投标产品无条件免费升级。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1、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四)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附常用部件维修报价清单表,并提供原厂配件相关证明资料),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待生产运行,经过水质检测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经过水质检测仍然合格,支付到合同价的90%,余下的10%待运行一年,经水质监测合格后无息付清。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计算分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各有效投标人抽签确定谈判次序并逐一与谈判小组进行独立谈判。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根据谈判情况,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5、商务技术标评审后,现场进行经济标开封唱标,各投标人再进行第二轮书面报价。二次唱标无误后,则按第二轮有效书面报价(最终报价)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分别与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加,为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二、评标标准 (一)经济标 5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标 35分1、投标产品参数和性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2、评委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扩展性等进行比较后评分(1-15分)注:投标人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标为0分。 (三)商务标15分1、投标人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ISO900 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得1分。2、投标人2012年以来实施过的同类项目业绩: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份业绩1分(每份业绩需提供用户单位详细地址,单位座机,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为0分),最高得3分。3、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得2分。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分 (1)免费质保期2分:承诺免费质保期1年得1分,2年及2年以上得2分。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分:承诺两小时以内到达现场2分,承诺四小时以内到达现场1分,承诺八小时以内到达现场0.5分,承诺超过八小时不得分。(3)售后服务2分:包括服务方案、处理程序、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外服务措施。(4)本地服务机构2分: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有办事处(或分公司)且有两名以上维修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工程师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以上1-3项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评分因素为0分;第4项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评定。三、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要求逐页签字盖章的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多个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二次书面报价总价超出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的评判依据和标准,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二)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由1份资格证明文件,1份经济文件(即报价书,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一式3份的商务技术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均不能出现报价信息)。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最终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以及零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经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资格证明文件或经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八)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收到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及设备说明文件、各种复印件均不退还。五、开标(一)开标在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变更时间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济文件,宣读投标人经济文件“项目报价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评标结果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供应商变更 (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且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 (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X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附 录 A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 录 B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附 录 C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 录 D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提供投标人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二)提供投标人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二、经济文件项目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供水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等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长公资采〔2013〕3158号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数量单价(元)小计(元) 总报价(大写): 元整;(小写)¥:元。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章或盖手印)年 月 日说明: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此表可扩展。该报价含设计、现场踏勘、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金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其他各种辅材等所有费用,项目报价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三、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资格证明文件1份,经济文件(即报价书)1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投标人公章) 年月 日(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四)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差异表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 注: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该表可扩展。(五)其他资料(格式自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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