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街道迎宾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宝安区沙井街道迎宾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宝安区沙井街道迎宾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
项 目 编 号:********140013
项 目 名 称:宝安区沙井街道迎宾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工程
工 程 编 号:****************
招标工程名称: 宝安区沙井街道迎宾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工程(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
经 办 人:李昆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6*****158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孔锦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393
计划总投资:2337.15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45.75224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其他:交通工程、软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2月10日 至 2015年2月1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09:00时 至 2014年2月19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Ⅱ组;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监理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协助建设方对施工方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督。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指纹报名,投标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⑶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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