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汽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运输车辆(定额不足部分)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受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委托,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运输车辆(定额不足部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
二、招标服务内容:运输车辆(定额不足部分)租赁服务(具体详件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项目具有汽车租赁服务的项目,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2、承包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业务承接能力,具有类似服务业绩。拥有与招标要求相应的自有车辆、停车场地和相应的车辆驾驶修理人员,能提供全年24小时全天候(包括法定节假日)出车,配合提高电力生产和应急抢修任务的运输保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拟投入标的线路上运行的车辆,需符合道路运输的技术标准。
4、具有合格的驾驶员队伍,拟在标的线路上驾驶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实际驾龄满4年及以上,身体健康,未达到退休年龄且3年安全无事故。经审定后的驾驶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换,应重新履行审定备案手续。
5、在各种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6、熟悉服务地区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服务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截标时间 2014 年3月6 日上午 9:30分 (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地址:龙泉市剑池西路28号电力大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 2014 年3月6 日9:30(北京时间)在龙泉市剑池西路28号电力大楼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二万元整,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2月14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于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每标500元(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邮寄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账 号:
****************02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传真形式联系。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剑池西路28号电力大楼 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大楼4楼
邮编:323700 邮编:3250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易先生、陈先生、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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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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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