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项目磋商邀请的公告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项目磋商邀请的公告
一、采购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名称:2020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JSYX********
采购预算:15万元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做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抽检行为,确保科学、公正地反映姜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四、采购需求:
(一)开展重点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抽查时间: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
2、抽查场所:全区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
3、抽查品种:稻、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具体抽检品种及数量依据产品上市情况确定。
4、抽查任务:20个。
(二)开展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
1.蔬菜生产基地监督抽查
(1)抽查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2)抽查场所:全区蔬菜生产基地。
(3)抽查品种及数量:上市量较大的蔬菜(食用菌),每次各抽取样品10个,合计20个。
2.稻麦生产基地监督抽查
(1)抽查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2)抽查场所:全区稻麦种植基地。
(3)抽查品种及数量:稻谷(大米)、小麦,合计30个。
3.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抽查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2)抽查场所:全区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
(3)抽查品种及数量:猪肉(肝)、禽肉、禽蛋等,每次抽取样品10个,合计20个。
4.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抽查时间:上市时节。
(2)抽查场所:果品种植基地。
(3)抽查品种及数量:桃、梨、草莓、葡萄等,抽取样品5个。
5.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抽查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2)抽查场所:全区水产养殖基地及活水运输车、鱼货码头等。
(3)抽查品种及数量:鱼类、小龙虾、河蟹等,抽取45个样。
(三)监测项目
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一、种植业产品
抽检参数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敌敌畏、丙溴磷、杀螟硫磷、马拉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 | NY/T761-2008或 GB 23200.8-2016或 GB/T20769-2008 GB/T23200.113-2018 | GB2763-2021 |
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 | GB23200.8-2016或 GB/T20769-2008或 GB/T23200.113-2018 | |
阿维菌素 | GB/T23200.19 | |
除虫脲 | GB/T 5009.147 |
二、畜牧业产品
抽检参数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 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GB31650-2019 |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 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GB31650-2019 | |
磺胺二甲嘧啶 | GB31650-2019 |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三、水产品
抽检参数 | 检测方法 | 判定值 (μg/kg) | 判定依据 |
氯霉素 | GB/T20756-200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 (判定值≤0.1) | 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
孔雀石绿 | GB/T19857-2005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 不得检出 (判定值≤0.5) | 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AHD) | 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 (判定值各为≤0.5) | 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 (判定值各为 ≤2.0) | 农业部2292号公告 |
注:1.国家现行有效方法(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等)也可以使用,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
2.抽样检测单位须配合采购人抽查检测出5个不合格样品,并配合处理。
五、招投标相关工作安排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1年11月3日至 2021年 11月5日(3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携带确认函(格式附后)及身份证于2021年11月5日前,下午15:00-17:00到江苏云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姜堰区淮海西路92号)购买,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 供应商应于2021年 1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江苏云鑫邮箱********8@qq.com。
(2)投标文件于开标指定日由投标人携密封文书(一式两份)至开标指定地点直接提交。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的规定进行报价。
(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投标人对采购需求进行整体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相关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9日14:30时(北京时间)。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6、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开标日,由区农业农村局内部采购小组现场开封投标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按竞争性磋商计分原则确定中标人。
7、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人在领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采购代理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认证的机构,取得CMA认证证书,同时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
3、信用状况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其他规定
本次投标期限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改正后依规依法重新招标;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手机:,传真:,邮箱:。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云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淮海西路92号
联系方式:157*****137,蒋女士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日
招标
|
江苏云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