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保温工程和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委托,就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保温工程和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保温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项目名称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保温工程和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保温工程

招标编号:C53A********448

项目编号:********3.12.02(一期)/********8.04.02(二期)

招标内容:

按照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保温工程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采购计划批复,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保温工程、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保温工程项目实施内容为:

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中除锅炉本体、过热器、节能器保温外,其余介质温度大于50℃的锅炉辅联设备,以及锅炉房新建蒸汽管道、冷凝水管道、锅炉给水管道、排污管道、烟囱烟道、空压机循环冷却管道、阀门、管道附件等的保温材料供货及安装等工作。

一期、二期实施范围如下:

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保温工程

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保温工程

1、两台锅炉与系统连接的蒸汽管道、排污管道、锅炉给水管道、冷凝水管道及阀门、附件保温;

1、五台锅炉与系统连接的蒸汽管道、排污管道、锅炉给水管道、冷凝水管道及阀门、附件保温;

2、锅炉辅联设备、管道阀门的保温;具体内容包括: 蓄热器,排污扩容器,冷凝水回收装置、换热器、汽水分离器、减温减压装置等设备,以及蒸汽管道、锅炉给水管道、排污管道、冷凝水管道;

2、锅炉辅联设备、管道阀门的保温;具体内容包括: 除氧器、分汽缸、汽水分离器等设备,以及蒸汽管道、锅炉给水管道、排污管道、冷凝水管道;

3、五台锅炉的烟囱及附件、烟气蝶阀及烟气双波膨胀节等保温

3、空压机循环冷却系统的冷冻水管道、管件、阀门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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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台锅炉的烟囱及附件、烟气蝶阀及烟气双波膨胀节等保温。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部分》)

一、 实施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燃气锅炉房(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 工期要求:

2.1一期: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要材料的供货;安装分两个阶段施工:第一阶段,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除蓄热器外的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第二阶段,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14个工作日完成蓄热器及其配套管道、阀门、附件等的保温工程。

2.2二期: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要材料的供货;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一期、二期同步进行施工,工期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5)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当天进行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且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以上合格证;

③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将无法下载),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网上上传要求:网上上传网址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确保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7.5现场递交: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U盘(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壹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7.6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红塔集团网站》、《》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招标人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大道118号

联系 人:张工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络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招标代理邮编:650106

招标代理联系人:谢林瀚、赵荣钢、彭勇、刘阳、邓昭帅、王丹

招标代理电话:****-********159*****161

邮 箱:********8@qq.com

招标代理传真:****-********

标签: 玉溪卷烟厂 工程招标 锅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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