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栾川县公安局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栾川县公安局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1-11-7
三、项目预算金额:900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采购内容:栾川县公安局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
(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项目地点:栾川县
(4)服务期:100000人次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栾川县长河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工业园区88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提供场地必须在栾川县辖区范围内,且拥有该场地的合法使用权;并符合《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及《洛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考试场地独立,封闭管理,只能用于驾驶人考试,不得用于训练使用。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 1.2万平方米;理论考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候考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待考室面积不低于 100 平方米,配置有考试监控视频和卫生间及便民服务设施,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4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
3.方式:持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获取文件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栾川县君山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7*****058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栾川县财政局纪检办公室
地址:栾川县城关镇兴华西路
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百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
联系人:陈朋朋
联系方式:136*****984
4.项目联系人:陈朋朋
项目联系方式:136*****98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社会化 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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