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专业实验设备三招标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专业实验设备三招标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专业实验设备采购三招标公告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理工大学委托,对其所需的专业实验设备采购(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 2715号

2.招标编号:TC14D096-1/2/3/4/5/6/7

3.招标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专业实验设备采购(三)

4.标的内容:

4.1
包号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1
专业实验设备1: 多轴高精密微系统
240

2
专业实验设备2: 超精密微系统
160

3
专业实验设备3: 原子层沉积系统 (ALD)
247.15

4
专业实验设备4: 近红外成像光谱仪
104.86

5
专业实验设备5: 中红外成像光谱仪
146.86

6
专业实验设备6:超声波扫描显微镜
188

7
专业实验设备7:残余应力分析仪
198.36

4.2每包均不能超出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2月17日至2月21日8:3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购买招标文件(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6.1营业执照复印件

6.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4年 3 月13 日10 时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1.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4年 3月13日10 时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网

采 购 人:长春理工大学

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 电话:****-********

招 标 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14号院9号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296

联系电话:***-********

联系 人: 马翔宇

传 真:***-********

E-mail:cbkf212@263.ne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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