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供应商,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档案室建设面积170平方米,主要用于存储工程档案,拥有自动化密集架系统,拥有先进的十防(十防即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盗、防光、防虫、防水、防高温、防污染)功能,满足档案整理、存储的需要。
3.采购范围:
档案室建设,面积170平方米,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以满足档案整理、存储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
(1)安装防盗门2扇,所有窗户均安装防盗窗(8扇),保障档案室防盗安全;
(2)密集架不小于200m3、防磁柜1个、消毒设施、防火、防水、防鼠等设备的组合安装、调试;
(3)防盗、防水、防火、防水等系统安装、调试;
(4)档案管理软件、密集架管理软件、各种触摸系统软件等系统安装、调试;
(5)其他辅助设备的采购、安装,包括办公电脑2台(包括电脑桌椅)、阅览桌椅2套(2张桌子4个椅子)、不间断电源1个等。
4.交货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实际到场及就位安装日期均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实施地点:昝岗再生水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2.1.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2.1.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5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档案室用自动化密集架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1年11月8日18时00分。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18时00分。
3.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3.3申请人免费获取比选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3.4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比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3.5如超过比选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比选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2时00分。
4.2递交申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容城县罗萨大街与福阳巷交叉口往西30米路南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为容城县罗萨大街与福阳巷交叉口往西30米路南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韩永晖,联系电话186*****641。
4.3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且邮寄后应及时跟采购代理联系并告知其快递单号以便查询。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4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
代理联系人:韩永晖、刘春燕、江子扬
电话:186*****641、182*****792、139*****025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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