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中学部分楼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锦程中学部分楼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一、项目概括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锦程中学部分楼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2、预算情况:施工:104万元;监理:1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锦程中学部分楼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预算:施工:104万元;监理:1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项目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项目地点:锦程中学。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03日起,至2021年11月0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07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
联系人:李际琰电话(传真):****-*******
地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00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天佑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电话(传真):****-*******
地址:潍坊市樱前街瑞泰南郡A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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