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及运营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及运营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要求,我院拟对本部污水处理站改造及运营外包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实力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院本部污水处理站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报名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环保类相关的服务,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少于1份三甲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运营服务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 2021年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桂林市叠彩路2号。邮编:541002。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

  六、要求: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3、议标会上提交标书正本3份,,标书内必须提供详细的改造方案及运营服务方案;

  4、议标采用唯一报价,并自备信封封好。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3日

  招标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医院本部污水处理站设备的改造及增加废气收集系统一套。

  2、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部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定期投加生物菌种,确保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中的C级标准。

  3、我院将在每年不定期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出水水质有不达标情况,全部监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出,并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进行整改。

  4、中标供应商在运营期间,一旦出现因水质不达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所有的罚款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5、每年办理排污证年检合格及填报工作。

  6、承包期内设备维修,更换配件,抽污物,房屋维修,环境卫生等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污水站维修期间需报环保有关部门备案及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第一年和承包到期对整个污水站进行抽污泥各1次,承包期满后保证各种设备能正常运转,半年污水抽检合格后再付最后一期款。

  9、承包期满后或中途退出所改造设备归院方所有。

  二、有关说明

1、每周、每月、每季度的监测(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由院方与有资质的监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

2、栅渣及污泥的处置由承包方按规定合理处置。

3、参加本污水处理站改造及运营服务采购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在标书中提供详细的改造方案(含改造工艺流程及设备清单)及运营服务方案。

  4、我院将根据各竞标人的报价及方案的完整性、可性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供应商。

  5、中标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定合同。

  6、本次招标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人员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关证件或授权委托书)。

  7、本次招标工作中任何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费用支付方式:每服务完半年支付一次半年款。提供符合环保局要求的半年污水抽检合格报告,确定半年是否有有关部门来抽检污水是否有行政处罚后再付款。

  三、投标文件格式

  各竞标供应商根据以下顺利自行进行编写、完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一)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受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8年9月到12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6、项目投人人员一缆表及相关人员证件

  7、运营人员身份证及上岗证复印件

  8、设备改造方案(根据现场勘察及工程情况作出的具有针对性的改造工艺流程、设备清单、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必须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污水处理站运营方案(包括项目情况说明、工艺说明、水质排放达到的标准、人员配置、维护计划、维护内容及费用分析等)必须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

11、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12、服务时间:本次运营服务采购时间年限(含设备改造)。

  四、付款要求:

  1、承包人提供符合环保局要求的半年污水抽检合格报告,确定半年是否有有关部门来抽检污水是否有行政处罚后再付款。

  2、承包人负责办理每年排污证年检合格。

  3、承包人负责承包期内设备维修,更换配件,抽污物,环境卫生等所有费。

  4、承包人负责污水站整改、维修期间的环保申报、备案及所需费用。

  5、承包人需在第一年和承包到期时对整个污水站进行污泥清理各1次,且承包期满后保证各种设备能正常运转,在半年污水抽检合格后再付最后一期款。

  6、承包期满后所更换设备归院方所有。


标签: 服务招标 运营外包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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