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消防摩托车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消防摩托车招标公告
望城区靖港镇人民政府消防摩托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靖港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 望城区靖港镇人民政府消防摩托车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望城区靖港镇人民政府消防摩托车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望财采计2014-104
委托代理编号:HNGD-*******
3、项目预算:29.6万元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4.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达到GA768-2008《消防摩托车》检验合格要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细水雾灭火装置、消防车棚、手抬机动消防泵、长排警灯、警报器、喊话器、灭火器、13型水带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随车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谈判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4 年2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16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5.2投标者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望城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wang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3谈判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为准。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25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地点:望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开标室(望城区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 29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
开户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财源支行
账 号:8003 0308 0000 02175
7.3缴纳时间:2014年2月 24 日16:0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靖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新集镇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16楼
联系人:戴开君 阳欢 电话: ****-********
9、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制作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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