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旗海220千伏3、4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瓷柱式交流断路器等设备材料招标公告(二次)
黄旗海220千伏3、4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瓷柱式交流断路器等设备材料招标公告(二次)
黄旗海220千伏3、4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0651-130391/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旗海220千伏3、4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进行(二次公告)。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 母公司可以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但以主经营业务为主。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用母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
3.1.4 近三年内在内蒙电网无不良供货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8日~2014年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3.4 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国内部)
3.6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3.6.1 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3.6.2 携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6.3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6.4 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6.5 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
3.6.6 ISO9000系列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3.6.7 携带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3.6.8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证书原件;
3.6.9 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3.6.10 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即可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9.交易服务费
有形市场的交易服务费由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按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1‰)缴纳。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联 系 人: 李 震 王玉娟
传 真: ****-*******
电子邮箱:lizhen16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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