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czb-2014-4-009
1、招标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1号除尘器花板及支撑修复
(2)资金来源: 自筹
(3)招标范围:
1、1号机组布袋除尘器A1-1、A1-2净烟室花板更换。
2、1号机组布袋除尘器A1-1、A1-2净烟室花板大梁、支撑调整及更换。
3、1号机组布袋除尘器A1-1、A1-2花板滤袋更换。
3、资格后审条件: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资格和业绩:
3.6.1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设施承修三级及以上或同等资质及行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
3.6.2 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五年内同类项目的检修维护经验和业绩两项及以上。
3.6.3投标方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4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2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印章)。
b.投标方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推荐1名项目经理、副经理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管理、主要工作人员的情况。
d.投标方提供财务状况,包括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产值。
e.投标方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4. 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4 年 2月17日至2014 年 2月24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提出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以电子邮箱方式,内容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及所报的标段名称(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然后通过邮箱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66号706室(槐安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
邮 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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