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47819.7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村,前进大街与兴运路交汇处东南角,前进大街以东、兴运路以南、丙十三街以西、丙四路以北地块

总投资(万元):47819.74

建筑面积:77719.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11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08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TZB2021-903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申请发行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批文本;日照分析(如有);土建施工图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精装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管网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与二次深化设计;BIM设计以及配合;指导施工全过程。其中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直饮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太阳能、抗震支架、智能化、钢结构等;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施工工作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80666㎡,总建筑面积7771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493.06㎡,地下建筑面积19225.94㎡。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楼19076.17㎡、训练馆11884.73㎡、特训楼16528.92㎡、保障楼6801.94㎡、攀登楼3014.25㎡、看台1600.09㎡,地下车库及地下射击训练场18713.00㎡,犬舍99.90㎡,并配套建设运动场、训练场、篮球场等相关设施。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村,前进大街与兴运路交汇处东南角,前进大街以东、兴运路以南、丙十三街以西、丙四路以北地块。

2.5工程建设周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47819.74万元(其中设计费620.33万元,施工费用47199.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方按承担内容分别提供)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同时递交纸质版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张雪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8、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标签: 基地建设 训练 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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