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访大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访大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访大厅装修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ZHGPC2007-357GC
2、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访大厅装修工程
3、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4、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含图纸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7年10月31日起至2007年11月13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层06-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8、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于2007年11月14日09:30组织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左伟 137*****762 陈小林 *******。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0日15: 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厅。
1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珠海采购网”会员免费注册工作(注册网址:www.cngpc.com)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注:必须包含装修)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或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07年11月20日 15:00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厅。
1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层06-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左伟、石磊
电话:0756-*******
传真:0756-*******
电子邮件:gxzb2004@126.com
网址:www.cngpc.com
开户银行:珠海市商业银行
户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06-2****-********12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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