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宜州新区仓储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和平大道)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采购宜州新区仓储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和平大道)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现对宜州新区仓储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和平大道)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州新区仓储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和平大道)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HCCT********号。
三、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河池市宜州新区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宜州新区仓储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和平大道)项目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智慧灯杆照明、管线预埋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道路实际长度5562.592米。项目拟用地面积39.5708公顷。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7.076238亿元。
四、工期及费用
(一)工期:15天;
(二)费用: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万玖仟柒佰元整(¥99700.00元)。
五、采购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河池市宜州新区仓储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和平大道)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提交编制成果文件必须满足相关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提交的成果文件通过相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竞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三)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 、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0<报价≤9.97万元为有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一式三份,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5日18: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池市西环路107号)4楼411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11月8日18:00分时前递交(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二)文件提交地点: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池市西环路107号)4楼411室。
(三)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四)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签约对象直接转为第二投标人,以此类推完成签约。
十二、其它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07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 ****-*******;
附件一:报价表。
附件二:合同范本。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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