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消耗药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消耗药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对(化学水处理消耗药品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收到邀请的/满足资格标准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zmfj********3C
2、项目名称:富锦市1X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处理消耗药品采购项目
3、供应商资格标准:
(1)投标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方应具有经营化工产品资质。
(3)投标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方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具有向电厂提供化学试验药品相关业绩。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发出:本次询价文件采用电子邮箱发出形式获得,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每天9:00至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电话联系:(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富锦市中央大街西段蓝月轩宾馆六层****-*******)。
5、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方式:邮寄送达;
递交截止时间:纸板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纸板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顺丰邮寄递交至(黑龙江省富锦市中央大街西段蓝月轩宾馆六层607室)。纸质版报价文件原则上应与电子报价文件一致;如纸质版报价文件与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将纸质版报价文件作为评审。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6、报价文件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9日10 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富锦市中央大街西段蓝月轩宾馆六层会议室由询价方组织
7、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经询价小组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人。若最低有效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人。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中选结果公示均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富锦市中央大街西段蓝月轩宾馆六层607室;
邮 编:1561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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