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及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及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26)批准,现就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及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及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4-G3-10069-JD1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储存服务器2台、商用台式电脑3台、触摸查询一体机1台、IC卡读写器1台、企业档案查询卡60张、激光打印机5台、A4扫描仪2台、DVD刻录机1台、DVD盘片100张;B分标:企业档案的扫描服务工作950万页、企业档案条目的录入工作约10万条、企业档案拆装还原整理工作约10万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04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购买招标文件时,均需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授权)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代理人2013年9-12月社保缴纳证明、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到现场进行购买。(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存档,原件备查)。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明丽 ; 联系电话:****-*******、133*****188 传真:****-*******;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0.1万元;B分标:2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11日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本中心财务部(电话:****-*******)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11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3月11日9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陈 冰;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项目联系人:黄明丽;联系电话:****-*******、133*****18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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