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 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1-165
2.项目名称: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00元
5.最高限价:39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标段 |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一标段 | 150000 | 150000 |
2 | 二标段 |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二标段 | 130000 | 130000 |
3 | 三标段 |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三标段 | 110000 | 110000 |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三个标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洛阳市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服务,对洛阳市约230座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监督性检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供应商也可同时对多个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递交最终检测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求,加油站抽检检测项目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加油枪气液比、油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提供检测资质检测能力资质证书附表);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扫描件:①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缴纳税收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时,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2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2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地 址:洛阳市九都路立交桥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2021年11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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