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及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及采购(第二次)招标人为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珠海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及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为珠海市金湾机场内,为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及采购,T2航站楼工程行李系统工作范围主要在T2航站楼从地上二层办票大厅(EL+6500mm)至地下二层(EL-8200mm)行李处理大厅,包含但不限于始发行李出港系统、行李进港系统、大件行李系统、早到行李处理、异常行李处理、自助行李托运值机、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等系统设计、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保管、成品保护、安装、调试、测试、初验、培训、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并结合工作进度向招标人移交成果及所需的资料。具体详见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总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自监理签发开工令起50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行业验收及试运行,并投入使用,项目安装和完工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总控计划要求。
关键工期节点: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完成行李系统安装工艺要求与完成的土建施工图、现场土建施工预留复核工作及各专业深化设计的报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深化设计图纸及所有与土建连接点的负荷计算书,相关图纸、功能规格书及安装施工方案。
2)合同签订后14个月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并配合调试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签订后17个月完成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具备转场条件,且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不得迟于T2航站楼整体试运行调试。
2.3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机场T2航站楼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2.4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为人民币********.00元,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人民币********.00元(其中行李系统安装及采购为********.00元,总包服务费为264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拟供行李处理系统须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5投标人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完成注册,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申请资料扫描件。投标人网上申请信息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招标中分别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
4.1请投标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三楼西侧)进行投标申请或将申请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6@qq.com进行投标申请。
申请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拟投标产品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3)“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页;(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证明;(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在申请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三楼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申请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6@qq.com进行投标申请。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三楼 |
邮 编:519040 | 邮 编:519000 |
联 系 人:崔珊珊 | 联 系 人:邢欣 |
电 话:136*****457 | 电 话:133*****662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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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