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门核电工程5、6号机组前期零星工程招标公告-2021-11-0415:15:31

浙江三门核电工程5、6号机组前期零星工程招标公告-2021-11-0415:15:31

浙江三门核电工程56号机组前期零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三门核电工程5、6号机组前期零星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189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三门核电工程5、6号机组前期零星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浙江三门核电站三期工程5、6号机组工程建设FCD前期工作准备及配合主线工程施工便利,所需部分需要紧迫实施的建筑工程零星工作项目(临时性、零星工程项目)能及时响应处理,满足现场整体工程建安施工期间的安全、进度、质量及文明施工的需求。

2.4 招标范围

浙江三门核电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NPE)管理范围内,三期工程5、6#机组建设FCD前期工程准备及配合主线工程施工便利相关零星项目工作。

1)零星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及硬化、临时道路修筑、维护,公共区域盖板更换、围栏围墙修复,临时性土建项目(建筑、装饰装修、结构)以及普通水、电、信等专业项目施工,临时零星少量的沟槽开挖、回填,临时硬化道路、场地、构筑物或设施拆除清理等。

2)关于5、6#机组建构筑物以及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通信以及各相关专业项目涉及的构、配件,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拆除、维修、更换或维护保养等任务。

3)客观上需求比较紧急,由发包人紧急指令施工的工作。

4)在5、6#机组FCD前期准备及后期正式工程施工期间,CNPE指令完成的临时类、辅助类、配合类的相关工作项目。

5)施工现场涉及CNPE管辖职责需要设置的如移动卫生间、临时闸机、现场会议/办公/值班集装箱、乘车亭、吸烟棚、施工区域封闭围栏等项目采购或制作、安拆、移位等相关工作;及已完工正式室外工程等设施已过保修期,但未移交项目的维修、围护、配件更换等相关工作。

6)包含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因各种人力机械材料等资源无法实施的项目,以及CNPE根据工程需要为促进主体工程进展或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等要求,而采取的临时应对措施和设置的临时设施的安装拆除移位等全部工作。

2.5建设/项目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厂区III期工程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真实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严禁弄虚作假。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有效期内。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并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浙江三门核电工程5、6号机组前期零星工程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6时00分—2021年11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王青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liucp@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04


标签: 零星工程 前期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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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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