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4日16:00
预算金额¥48.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博****-********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4G执法记录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就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内容包括4G执法记录仪采购等工作。采购预算为48.4万元。

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南泰科技有限公司设在浙江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路69号。在此以制造商的名义授权大连中盾安保装备有限公司以南泰科技有限公司产品(4G执法记录仪DSJ-ZJHAlAl型)就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投标、合同谈判和签署、 履行合同的一切合法事宜。

南泰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与谈判人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义务,同时保证南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全新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质量、 数量等要求。

鉴于上述理由,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专有技术和服务限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因此,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服务,由大连中盾安保装备有限公司完成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中盾安保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盖洲街12号1楼2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04日 至 2021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袁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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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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