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发包公告】城关镇五一旅社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舒城县】【乡镇发包公告】城关镇五一旅社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城关镇2021-1-20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4号 | |||
一、发包条件 | ||||
城关镇五一旅社周边环境改造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21〕2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城关镇五一旅社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城关镇码头社区居委会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城关镇关于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问题交办单 |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城关镇境内 | |||
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131373.27元 | |||
7、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五一旅社周边环境改造、安装钢筋管、塑料管道铺设、围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企业报名)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08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2021年11月09日下午15时00分 城关镇政府采购中心(城关镇财政所三楼)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报名资料及推荐函到城关镇政府采购中心领取发包文件,发包文件每200元一份,售后不退。未领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城关镇码头社区居委会 | 代理机构 | 城关镇政府采购中心(城关镇财政所三楼) |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潘女士 | |
电话 | 电话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预承包人须持推荐函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本工程承包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承包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在发包会现场查验。 4、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未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6、预承包人须严格遵守发包会场纪律,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在发包工作中不配合现场管理、扰乱防疫工作进行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追究其所在单位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对其提供的证明、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已取得承包资格的取消承包资格,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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