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信号灯系统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招标及安装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信号灯系统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招标及安装招标公告

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信号灯系统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信号灯系统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内容:电子警察、信号灯系统设备一批;

三、采购编号:CSZFCG2014—02;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以下所有资质以竞争性谈判会资质审查人审查的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须单独准备一套完整的资质资料,以便在开标前进行资质审查,如在开标前无法提供单独的资质资料或资质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必须在贵州地区及赤水毗邻地区200公里范围内或3小时车程内有常驻办事处或分公司,能够提供及时技术保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护、维修、保修期、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修响应时间等;

4、投标人具有相关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资质;

5、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投标人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所投产品数据能与贵州省交警总队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数据库违法数据无缝隙对接,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此履行能力;

8、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9、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参数应等于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

12、 本项目不接受各种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2月19 日~2014年2月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赤水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赤水市政府一楼)

3、招标文件出售价格:5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联系人及电话:黄河 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谈判前现场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中标的供应商现场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2月26 日上午 9:00

八、谈判时间:2014年2月26日上午9:00

九、谈判地点: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赤水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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