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文山州西畴县兴街镇拉孩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文山州西畴县兴街镇拉孩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财建[2013]62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畴县兴街镇三光、拉孩、老街3个村委会境内,属于云南省投资土地整治(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规模面积406.8078公顷,其中石漠化治理区面积395.9951公顷。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T1-T17,新建路1-3#,改建路1-5#,投资为1120.9万元;
二标段:T18-T21,改建路6-7#,投资为1325.6万元;
三标段:T22-T33,新建路4-6#,改建路8-9#,投资为843.1万元。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材料;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备注(同类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烟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坡改梯及小流域治理工程)。
3.2本次项目分三个标段招标,各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三个标段同时报名,但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报一个标段。
3.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项目总投资约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中标总金额10%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进度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8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工程总价的80%时,发包方暂停付款。工程通过初验后拨付至完成工程总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完成工程总价的90%,保修期满一年后拨付至完成工程总价的100%。
4.4若不按期完成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4.5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6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7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业主必须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经县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8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应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经县项目领导小组同意终止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另行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4.9 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评审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列入不良信誉记录,两年内不得参与国土部门项目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至 2014 年 2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盘龙体育馆东门13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公证处公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流动资金来源证明)、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在2014年2月份内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授权委托书需授权给拟派本项目标段的项目经理。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盘龙体育馆东门13号),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畴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西畴县
邮 编:663000
联 系 人:刘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盘龙体育馆东门13号
邮 编:663000
联 系 人:吴瑞霞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年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