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举重器材类赞助企业招标公告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举重器材类赞助企业招标公告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举重器材类赞助企业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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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称“南京青奥会”)将于2014年8月在中国南京举行。根据南京青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称“南京青奥组委”)的工作安排,现开始征集举重器材类赞助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向南京青奥组委提交应征文件及其它资料(以下称“应征文件”)。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有意成为南京青奥会举重器材类赞助企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称“应征人”)。

根据青奥会的赞助计划,赞助企业分三个层级,各层级的称谓分别为: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其中供应商分为独家供应商和非独家供应商。每个赞助层级均设定了赞助的基准价位,基准价位的具体数目将在谈判过程中向潜在赞助企业做出说明。

赞助企业将根据其所属层级享有南京青奥组委授予的相应权益。赞助企业享受赞助权利的期限自赞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赞助企业享受权利的地域范围为中国奥委会辖区内。

二、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的具体产品/服务类别为:举重器材类。

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三、应征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行良好的法律实体,能以自身名义独立办理财务结算、纳税等事宜;

(二)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并具备独立提供上述类别产品/服务的供应能力或服务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四)通过质量、环保等体系认证或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达标;

(五)在用工方面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应征人原则上应以单一产品/服务类别参加赞助征集;

(七)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参与经验的优先。

四、征集程序

(一)南京青奥组委于2014年 2 月 19 日发布本征集公告;

(二)应征人应按本通知书要求编写应征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14年 2 月 25日18:00时(以下称“截止时间”)前向南京青奥组委提交应征文件。应征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方为有效应征。

提交地点: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28-1号,南京青奥组委北办公楼二楼南京青奥组委市场开发部。

提交方式:由授权代理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应征人的授权书(见附件二)和应征人致函(见附件三)将密封后的应征文件当面递交到南京青奥组委市场开发部。

(三)南京青奥组委对应征文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谈判顺序,开展赞助合同谈判。根据谈判的具体情况,并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后,确定赞助企业,并与其签署《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赞助合同》。

五、应征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应征文件目录

1、应征人基本情况,包括:

(1)应征人名称、注册地点和时间、联络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授权联系人等;

(2)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业务介绍,包括应征人的组织机构、业务范围、人员构成、经营业绩等;

(4)支持文化体育、社会公益活动及为国内外同类大型赛事、展览等活动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经验的简要描述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2、应征人的赞助方案及报价表(详见附件四)

3、应征人的服务团队、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的说明

4、应征人关于南京青奥会的营销方案

5、应征人主要通过其在南京设立的分支机构向南京青奥组委提供服务的,需由其总部提供全力支持分支机构做好服务的保证书

6、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应征文件的格式和制作要求

1、应征人应按本《征集公告》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应征文件。应征文件应以中文制作壹式陆份,其中壹份为正本,其余伍份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应征人须将应征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最外层封套上写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经密封的应征文件将不被接受。

3、应征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封套上都应标明:

应征人名称:

地址:

文件名称: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举重器材类赞助企业应征文件。

4、应征人应提交以电子介质保存的应征文件电子版本两套。

5、应征文件正本应打印并由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应征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6、应征文件应避免涂改或插入文字,若有必要修改的,应由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授权代表在更改处签名或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六、选择赞助企业的标准及权重

南京青奥组委将根据以下五个标准及其权重对应征文件进行评估。

(一)应征人资质(权重4%)

南京青奥组委将根据应征人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资料,对应征人进行评价。

(二)赞助报价及财务安排(权重60%)

1、赞助报价

为了取得相应权益,应征人应当提出包括现金和(或)现金等价物在内的赞助总报价和单价。

2、现金等价物的估价与管理

赞助企业以实物形式提供的现金等价物,无论是以购买或租赁形式提供,其价值应当按照当期最优惠的批发价格和其他更优惠的价格中的低价计算,包括赞助企业提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客户的批量折扣价或提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好客户的其他优惠价格。

赞助企业以服务形式提供的现金等价物,其价值应当按照下述报价中的最低价计算:赞助企业提供给中国境内最大客户的最低价格或向最好客户提供的最优报价。

应征人承认,为确保南京青奥会的成功举办,根据实际需求,南京青奥组委有权对现金等价物的内容、范围和质量进行相应调整。

现金等价物应根据南京青奥组委届时要求的时间和数量提供。

3、财务安排

应征人提出的现金对价的支付安排原则上应相当于或优于下述条件:赞助企业应于《赞助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五(15)日内向南京青奥组委支付金额相当于现金对价总额15%(百分之十五)的款项。现金对价的余额应从《赞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6月分季度等额支付,具体付款日期在《赞助合同》中确定。

现金等价物应根据南京青奥组委届时要求的时间和数量提供。

4、如果组委会实际使用的现金等价物(“VIK”)对价总额小于赞助合同约定的现金等价物对价总额,除合同中明确赞助企业将以现金形式向组委会交付未使用的现金等价物价值外,组委会可选择自主处置多余现金等价物,或者选择赞助企业无需将剩余的现金等价物向组委会交付且负责免费回收处理已交付但未使用部分现金等价物,在此情形下,赞助企业所赞助的现金等价物对价以组委会实际使用的现金等价物的价值为准,但不影响赞助合同中明确的赞助企业权益。

(三)产品和服务能力(权重30%)

应征人需提交完整的服务方案,以满足南京青奥会和南京青奥组委的需求。

(四)应征人品牌和形象(权重4%)

为了突出奥林匹克理念,使企业的品牌、形象与南京青奥会的理念相得益彰,南京青奥组委将对应征人品牌的价值、特质、公众认知度及美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五)南京青奥会市场营销方案(权重2%)

为了更好地宣传奥林匹克运动、南京青奥会及南京青奥组委,保证企业品牌和南京青奥会品牌更好地结合,应征人需提交南京青奥会市场营销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征人南京青奥会市场营销组织机构(或部门)及其职能:包括应征人设立的南京青奥会市场营销机构(或部门)的人员组成、个人简历及机构(或部门)职能等。

2、市场营销计划

- 媒体宣传计划:应征人拟利用南京青奥会等品牌开展的一系列媒体宣传计划;

- 推广活动计划:应征人拟利用南京青奥会等品牌开展的一系列推广活动计划,并请列明参与南京青奥会推广活动的主要公司、组织及机构的名单;

- 应征人是否有意向额外支付费用赞助南京青奥会主题活动,如火炬接力、文化教育、环保活动等;

- 应征人在南京青奥会期间的现场展示计划;

- 其它南京青奥会营销计划。

七、南京青奥组委的权利保留

(一)有权对本征集公告及相关文件进行撤回、更改和补充,或延迟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二)有权按照减少支出预算、质量和服务优势等某个或某些因素优先的原则,在征集或谈判中在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企业;

(三)有权在认为赞助相对于其他方式不能减少支出预算、不能按时或保质保量满足组委会需要时终止征集或谈判;

(四)有权于确定该类别赞助企业之前的任何时间,拒绝任何或全部应征文件,或宣布征集活动程序无效等,并且南京青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本征集活动的解释权。

若发生上述变更,南京青奥组委将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28-1号,南京青奥组委北办公楼二楼市场开发部

邮政编码:210019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yangyueyue@nanjing2014.org

联系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以南京青奥组委实际通知为准。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14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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