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按实际安装批次付款,每次付款经初验合格后付已安装完成量的60%,所有公交站台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80%,余款在承诺服务期内每年度平均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此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公交站台或公交候车亭的制作安装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1年 8 月- 2021 年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1月 5日8 时 30分至 2021年 11月 9日17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 25日9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泰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胡进 电 话:139*****789 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亮 电 话:183*****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