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春、秋两季熏蒸杀虫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公 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春、秋两季熏蒸杀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春、秋两季熏蒸杀虫项目;
2、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项目地点:沈阳厂区库房、营口厂区库房;
5、服务要求: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春、秋两季熏蒸杀虫项目,对沈阳仓储科和营口仓储科库存原料进行春、秋两季熏蒸杀虫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需要2名服务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类似熏蒸杀虫服务的经验;
3、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主要负责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应有危险化学品操作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4年2月19日--2014年2月24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类似熏蒸杀虫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
(4)《安全资格证书》;
(5)《执业资格证书》;
(6)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13: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六、开标
1、时间:2014年3月12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翔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东东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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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4年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