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招标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 TLZFCG2014-XJ-004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TLZFCG2014-XJ-004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UPS主机和电池组

1.0

不公布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2月19日至2014年2月2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3、询价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2月27日 14: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七、报价时间:2014年2月27日 14:30

八、报价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82*****052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

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收款收据,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十、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点: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联系人:陈女士

郎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单位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编号:TLZFCG2014-XJ-004)采购单位: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郑建军 采购机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备案单位:2014年2月17日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桐庐县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TLZFCG2014-XJ-004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UPS主机和电池组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桐庐县公共资源资源招投标网(http://www.tlztb.com/)上自行查看和下载。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以下账户:账户: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82*****052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收款收据,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4年2月2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2014年2月27日14时3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业务咨询: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传真:****-********邮 箱:chenf0930@163.com保证金交退咨询电话:****-********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郎先生联系电话:0571-******** 报价须知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此次采购作如下说明和要求:一、本次采购的内容及要求: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机房内集中了许多关键的网络计算机设备,如中小型机、服务器、磁盘阵列、存储、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安全可靠、永不间断的电力保护在保障网络数据设备顺畅的运行中尤为重要。UPS不间断电源系统主要作为中心机房的后备电源,起着至关重要的保护作用。 根据机房内各类计算机设备对机房环境的技术指标要求,机房内需由UPS供电设备统计,本次系统配置1台容量为15KVA在线式UPS主机,单台满载后备时间≥8小时,保证机房内所有设备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1.蓄电池UPS电池采用免维护全封闭铅酸蓄电池,采用阻燃材料(ABS)外壳,采用高功率、大电流放电的12V120AH规格,单机后备时间要求达到满载不低于8小时以上,预计60节电池。2. 电池箱为保证今后的检修和维护更换的方便性和散热通畅,降低地板承重要求,电池柜架要求采用开放式外观架式结构,合理布局,电池连接线采用BVR10mm2/32A直流空开,含电池箱承重架。3. 配电改造 机房内原有一套台达11KVA主机线路改至食堂大楼4楼机房,在从4楼机房引一路3*6mm至1楼大厅配电箱,新增UPS连接电缆及输入输出空开,用于案管中心电脑设备不间断工作5小时以上。设备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1UPS主机推荐品牌:山特、科士达、KELONG。三进单出15KVA高频在线式,投标品牌需通过中国节能政府采购清单,供货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三年质保承诺书原件1台2蓄电池12V/120AH 密封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投标品牌电池重量要求≥35KG,供货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三年质保承诺书原件60节3电池箱A203套4电池承重架根据电池箱尺寸3项5配电改造1项注:1.除以上所列推荐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且性能与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投标。2.本项目上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整。二、本次招标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投标单位必须于2014年2月2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开标会定于2014年2月27日14时3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行。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招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保证金交纳收款收据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效的将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将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另外单独包装,并附原件清单。投标人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正式注册供应商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询价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三、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报价;四、供应商必须认真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否则以无效标处理;五、参加报价的货物必须标明交货日期;六、本次采购货物交货地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七、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承诺售后服务;八、评审原则:按照质量、规格要求、服务满足采购要求且有效报价合理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人(有选择性的报价、高于上限价的报价或经询价小组认定质量、规格要求、服务不满足采购要求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九、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文件封面(盖公司公章,注明正、副本)、报价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技术商务偏离表、投标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所投产品的技术说明等内容组成;十、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一齐密封封装。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均以正本为准;十一、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十二、供应商开标后撤回投标、成交后不履约和提供虚假证明的,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十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货物价款、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配件费、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十四、成交情况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站上公示;十五、产品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内付清。十六、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交纳,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合同履行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说明:1.本项目的质保期为原厂授权3年免费保修,质量保证期内涉及的费用均由供货单位承担。如设备出现故障,供货单位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技术支持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服务机构(维保点)的地址、人员状况、维修能力、联系方式等。3.投标人投标时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4.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包括安装、调试、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原包装送达采购单位;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更换后的零部件质保期按更换日起顺延。6.供应商必须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及调试,期间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成交候选人必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正/副本)桐庐县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盖章)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 报价单项目名称型号及技术要求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技术商务偏离表内容招标文件条目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报价文件对应规范说 明技术偏离 商务偏离质保期交货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投 标 函致: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针对贵方组织的桐庐县人民检察院UPS主机和电池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我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l、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货期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4.若中标,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函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6.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7.我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 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售后服务承诺书致: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我公司自愿参加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的本次设备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报价被确定为成交,我公司对于成交的货物,将完全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及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投标货物为厂方直接授权经销产品(如有要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需方签定合同并抄送招投标中心、县招管办、县采购办各一份;作好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售后服务走访或咨询,投标报价超出全国统一销售价及当时市场价,或者被有效投诉,开标后撤回投标和中标后不履约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返还。同时,还将按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二、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三、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四、制造厂商和/或报价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所投产品的技术说明序号产品名称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品牌及规格型号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说明单位及数量备注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关于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的结果(年 月 日以方式招标),签署本合同。一、招标货物清单及价格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 乙方交纳成交价款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质保期和质保金8.1 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2 质保金元。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8.2 交货方式:供货方送货上门费用由供货方承担.8.3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九、货款支付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11.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系统设备,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二、调试和验收12.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桐庐县。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桐庐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7.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县采购办备案后,抄送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备案单位: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