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段11米圆锥高低叉路灯招标公告

延伸段11米圆锥高低叉路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现就县象山县天安路延伸段11米圆锥高低叉路灯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SZC--GK*******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天安路延伸段11米圆锥高低叉路灯。

4、交货方式:分二批交货,交货时间由需求方指定。

5、付款方式:分二批付款,每批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90%,余款于一年后付清。

6、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必须具有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终端生产企业和安装灯具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企业(公司)(随带原件),企业须提供该项目所投产品灯具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随带原件)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书及保质期限,投标时要随带灯具样品及路灯和灯杆效果图。具备上述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否则不具备参加资格条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5月31日起至2006年6月19日止,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1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2、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14:20整。

13、开标时间:2007年6月20日14:20整在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开标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联系人: 电话:****-****************

邮 编:315700 传真:****-********

帐户名称:象山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专用户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分理处(新丰路199号) 帐 号:****************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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