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98http://www.zh.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55http://www.zh.gov.cn/index.html">工作信息>********56http://www.zh.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

索引号: ********8/2021-118861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04

成文日期:2021-11-05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30)我区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宁波市有关部门入海排污口整治不彻底。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污水经自然沉淀即排入堤外滩涂,在滩涂上形成明显的黑色沟壑,采样监测显示,悬浮物浓度超标严重。

整改目标:实施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煤污水改造,加强全区入海排污口整治管理。

完成情况:

1. 开展排口排查整治。2020年9月,完成了后海塘片区排口调查,查实后海塘海堤外滩涂区域排水的排口为宏远河应急排口,已对故障闸口进行修理,保持无水流排出。同时,建立煤场及后海塘区域保洁长效机制。

2.实施煤污水改造工程。2021年1月,已完成后海塘煤场煤污水改造工程并验收,煤污水处理后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监管。

3.举一反三整治。已完成全区入海排口排查整治,查漏补缺,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相关整治工作已通过验收。

4.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后海塘煤场转型升级,已关停煤场内全部25家煤炭经营企业,场地内已无存量煤炭,消除了露天堆煤情况。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传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镇海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反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