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办案审计(2014-2016年)招标公告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办案审计(2014-2016年)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办案审计项目(2014-2016年)
2、招标编号:shcg14-10079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鉴定,涉及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对与案件相关的会计信息和资料做出书面司法鉴定意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
5、交付/服务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16年12月31日
6、预算费用:约265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2014年一次性发放,用于支付2014年前未结款项,其余按每年550万预算标准),具体金额根据财政预算批复确定。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2011年以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以上行业惩戒。
6、具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含司法会计鉴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4年02月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03月12日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03月02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4年03月17日 13:00至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3月17日(星期一)14:3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资质投标文件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采购中心412会议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李顺龙
电话:********
传真:********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
地址:中山北一路803号经侦613室
邮编:200083
联系人:唐屹琳
电话:********
传真:********

信息发布时间: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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