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水利局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田水资费通[2021]63号)
田林县水利局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田水资费通[2021]63号)
田林县荣达水电有限公司(那读电站):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5]66号)的规定,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005元/kw.h。根据你公司提供的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20日发电量为********.0kw.h,应缴纳水资源费人民币:伍万柒仟玖佰玖拾肆元贰角整(¥:57994.2元)。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水资源费缴纳手续。
如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申请缓缴,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将按《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
联系人:田林县水利局 张发宣(0776—*******)
2021年10月18日
送达人: ??????????????????签收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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