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新校区招标公告
市委党校新校区招标公告
盐城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已经盐城市区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中共盐城市委党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建、水电、消防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
2. 建设地点:盐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榆运河东、新都路南、天山路西。
3. 工程规模:综合楼、图书信息中心、学员宿舍楼、教学楼及文体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54902m2,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5151m2;图书信息中心(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纵向跨度约为25m)建筑面积5171 m2;教学楼建筑面积5672 m2;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19819 m2;学员餐厅(文体中心)建筑面积11089 m2。工程造价约10000万元。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
6. 工期要求:土建、水电、消防工程的工期270日历天(其中:综合楼工期240日历天,教学楼、信息中心工期210日历天),竣工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计划开工2014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 段 名 称
招 标 范 围
工期
GYCS****************52
一标段
盐城市委党校新校区土建、水电、消防工程等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土建、水电、消防工程的工期270日历天(其中:综合楼工期240日历天,教学楼、信息中心工期210日历天),要求项目竣工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为236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施工资质的建造师。
3.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4. 其它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为236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一级施工资质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4.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等不少于6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9月—2014年2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上海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 投标申请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0 日至201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 使用CA锁网上报名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 2 月20日至2014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领取地点:CA系统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报名结束后,投标申请人逾期未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
七、其他说明:
1、盐城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盐城市委党校搬迁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盐发改审【2012】179号)批准建设。
2、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136*****6999,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列入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除诚信保证金外,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3%,中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并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故不予交纳的,视同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部分诚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付款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退还手续。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5.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商务标、信用标、技术标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6、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等不少于6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9月—2014年2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上海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照资信标材料进行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得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低于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C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再改动。
(四)、 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 >70 分
①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②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2.2 资格审查合格且清标未发现废标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的该投标人价格因素部分得满分,每上浮1%扣分分值为0.5-0.8分(0.5、0.6、0.7、0.8),每下浮1%扣分为上浮1%扣分的双倍,下浮扣分与上浮扣分相对应,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具体上浮1%的扣分浮动值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③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3.6 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2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有效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7家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0 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 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②、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 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 1.0—2.0 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3)信用评审 <10 分
信用因素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2013年度第二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
本工程属大型工程,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7%-10%(7%、8%、9%、10%),具体比例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新进(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市外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0.1分、一级58.54分、二级62.62分、三级57.8分)
新取得资质的(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本市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82.11分、一级66.29分、二级63.15分、三级60.96分)
九、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39号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盛海丰 联系人:王玉、胡荣艳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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