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2022年湿膜加湿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2022年湿膜加湿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2022年湿膜加湿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3-07-04A-2021-D-B23879),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预计采购104套湿膜加湿机,16套恒湿机,详见下表:
备注:本工程为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加湿机的运输、安装等费用。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到货期:自订单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货。 1.4采购执行期:采购执行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1.5付款比例及付款条件: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70%,终验合格付30%。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说明:下表内容为系统添加产品,具体采购内容以“1.1招标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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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包)或者未划分标段(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答须具备原制造商开具的参加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零 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系统远程开标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注:关于项目收款帐号,因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现各项目分别匹配独立的文件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帐号,请各投标人注意避免出现汇款错误的情况,进而影响项目投标。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1.2 招标文件购买与支付 (1)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系统上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后,需要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2)已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账号并线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描述见本公告附件7《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指引》。 1)代理机构在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后,将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系统确认投标方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完成下载后投标方即成功购买文件。 2)未在购买文件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鉴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文件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购买文件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4)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5)供应商在项目购买文件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3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 |
标签: 加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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