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据中心基础建设、网络设备及系统集成采招标公告

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据中心基础建设、网络设备及系统集成采招标公告

宁河县卫生局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402C********C0044
受 宁河县卫生局委托,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宁河县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HCG*******)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宁河县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NHCG*******
二、招标内容
第一包:基层医院所需计算机设备、打印机及其他硬件设施
第二包:卫生局数据中心基础建设、网络设备及系统集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一包:基层医院所需计算机设备、打印机及其他硬件设施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100万元(含)及以上,(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结合项目需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资信);
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报价应包括:设备及安装调试所需配件的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维保、升级、技术培训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设备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投标人须确保所投产品满足业务需求;提供连接及调试设备所需的设备及工具)
4、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5、本项目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按国家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卫生局数据中心基础建设、网络设备及系统集成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法人,且必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所投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300万元(含)及以上,(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报价应包括:设备及安装调试所需配件的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维保、升级、技术培训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设备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投标人须确保所投产品满足业务需求;免费提供与原有机房环境所连接使用的配件;提供连接及调试设备所需的设备及工具)。
4、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及以上证书(含三级)。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中标且成功实施过大型专业集成项目且项目金额在150万以上,提供与本项目同类的成功案例带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备查。
7、硬件设备安装须原厂进行技术支持,所投安全产品需要原生产厂家授权并且生产厂家须具备涉密甲级资质。
8、硬件设备原厂3年质保,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修复。
9、软件产品提供3年免费升级维护, 7×24小时技术性服务支持。
10、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的集成及数据库的迁移、备份等相关服务。
11、提供随机赠配送的易耗品清单、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1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可核实的信息。
13、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投标人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4、设备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15、所投标设备在厂商登记的最终用户信息应为宁河县卫生局,且用户有权通过设备条码进行查询验证。如投标人提供的商品的最终用户信息不是宁河县卫生局,则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要求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10日,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为400元, 形式为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U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3月12日上午9:00前,在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到的不予接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22日上午9:30在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准时开标。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河县卫生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文化路18号
联系电话:022--********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4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电话:022--********
传真电话:022--********
联 系 人:刘女士
采购单位:宁河县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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